業權轉由潘樂陶個人持有。

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及其女兒潘穎欣,共同持有的屯門海詩別墅3號屋,於本月初作價2400萬成交,業權由兩人轉至由潘樂陶個人持有,把女兒潘穎欣「除名」,成交價較2012年購入價2700萬零9千元、低逾300萬,減幅逾一成。是次近親交易牽涉半份業權,涉稅約51萬。

屯門海詩別墅3號屋,原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及其女兒潘穎欣共同持有。資料圖片

屯門海詩別墅3號屋,原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及其女兒潘穎欣共同持有。資料圖片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潘樂陶於2012年10月購入3號屋,同年11月加入女兒潘穎欣名字,以「長命契」形式共同持有。

該單位面積約1522方呎,以最新作價計算,呎價15769元。事實上,該物業於去年曾捲入僭建風波,因涉嫌於獨立屋內僭建水池,被法庭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判罰款2萬。

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及其女兒潘穎欣,共同持有的屯門海詩別墅三號屋。

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及其女兒潘穎欣,共同持有的屯門海詩別墅三號屋。

另外,由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的太太及子女持有的貝沙灣單位,現以1880萬市價沽出,每呎2萬5千多元,屬市價水平,持貨9年,帳面獲利逾580萬。

消息指,該單位為6期6座中層B室,面積734方呎,屬兩房一套間隔,原先開價2150萬,獲買家洽價後,累減至1880萬「意頭價」成交,呎價約25613元,屬市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