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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汽油彈15歲少年判18個月感化 官形容「優秀嘅細路」冀汲取教訓

政事

擲汽油彈15歲少年判18個月感化 官形容「優秀嘅細路」冀汲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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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汽油彈15歲少年判18個月感化 官形容「優秀嘅細路」冀汲取教訓

2020年05月26日 17:55 最後更新:05月27日 08:00

官告誡:做汽油彈可以改變社會啲乜。

一名15歲少年早前承認一月初,趁深夜時分在元朗街頭投擲汽油彈,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參考報告後,同意男童行為並沒有傷害途人,並接納少年學校老師所指,他是一名有上進心,追求公義的學生,打算日後參選區議員回饋社會。水官又形容少年是一名「優秀嘅細路」,並欣賞他年紀雖小,但抱持樂意服務城市的態度,期望他汲取教訓,未來會運用合適的機會和擔當合適的崗位服務香港,故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男童18月感化當中9個月須入住青少年院。

另一名15歲女童去年9月被搜出可製作汽油彈的材料,今亦在屯門法院承認有意圖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水佳麗裁判官考慮到女童及時認罪,而且涉案物品仍是原材料的狀態,決定先索閱感化報告後,下月19日判刑。水官不忘告誡女童,「做汽油彈又可以改變社會啲乜」,應該運用才幹而非暴力去改變社會,犯法只會對自己和家人構成壓力,得不償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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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另一名15歲少年早前承認1月初,趁深夜時分在元朗街頭投擲汽油彈,水官參考報告後,同意男童行為並沒有傷害途人,並欣賞他年紀雖小,但抱持積極樂意服務城市的態度,期望他汲取教訓,未來會運用合適的機會和擔當合適的崗位服務香港,故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男童18月感化當中9個月須入住青少年院。

小圖為裁判官水佳麗。 資料圖片

小圖為裁判官水佳麗。 資料圖片

案情指去年九月30日深夜,有人報案指天水圍伊利沙伯中學舊生會湯國華中學附近有人聚集,警方翌日凌晨驅逐在場人士,並拘捕女童,在她身上搜獲一支裝有乙醇的玻璃瓶,消毒藥水,白電油,錫紙,毛巾等物,警誡下她承認會根據網上教學,製作石油氣炸彈,並覺得有趣。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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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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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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