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燒鵝髀是由對方主動「請大家食」
退休懲教署前一級懲教助理涉嫌前年農曆新年間,向囚犯母親索取並收受燒鵝髀,而被廉署起訴。懲教助理今在觀塘法院辯稱,燒鵝髀是由對方主動「請大家食」,當時他強調自己是公務員,堅決拒收鵝髀。
被告尹志亮。 資料圖片
55歲被告尹志亮憶述前年2月17日,朱妙雲到壁屋監獄探訪兒子,當時她主動向各位懲教職員拜年,並送上一盒燒鵝。被告聲稱,他立即示意要求她將食物放開,但沒有提出將燒鵝放入鎖匣,因為食物有味道,而且不衞生。被告又連忙解釋:「我哋係公務員,唔可以要,記得拎翻走」,否則只可以棄掉。朱回應:「乜唔得㗎,下次唔會」。稍後當朱探訪後離開監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她並沒有帶走燒鵝,被告解釋,他忘記提醒她。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