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為維護港區地方穩定全國人大將旨在填補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的「港區國安法」納入議程,並將於本周四(28日)進行表決。「港區國安法」話題突然間在城中甚囂塵上。特區政府、建制派以各種形式對中央果斷出手表示支持;反對派和「港獨」分子則在媒體和社交網路上鼓吹該法的「危害」,第N次給香港判「死刑」。

挾洋自重的反對派、「港獨」分子和暴徒們對此「港區國安法」感到害怕,因為這部法律針對的正是他們:法案內容涉及禁止分裂國家、顛覆政權、外國干預及恐怖主義這四個範圍。當前,疫情稍有緩和,黑暴即有抬頭態勢,年內首起「私了」已現;幾乎每周總有那麼幾天,「港獨」分子和暴徒們在一些公共場所赤裸表達「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的癡人宣言;奔走海外,爭取的卻是對本國制裁的反對派議員早已豪言,今夏立會35+後,必阻港府每項提案。種種行徑對攬炒目的已毫不遮掩。這時,即將頒布的「港區國安法」对制造暴亂者就有了劍鋒所指,直戳其命脈的感覺。

感到了恐懼,他們便故技重施。使用起蠱惑市民,爭取輿論的手段。煽動恐共情緒。2003年廿三條立法因反對派操縱民意而胎死腹中,去年逃犯條例在民粹思潮下成了洪水猛獸。但日前有記者在香港街頭采訪,市民表示反對國安法案,認為侵害自己自由表達的權利,但當追問如何侵犯時,受訪者又答不上來。

「港區國安法」當然不會侵害港人自由,更不會改變「一國兩制」政策。整个法案中沒有這樣的條款,法案不會影響香港人的合法權利和自由。抗議活動,新聞自由將繼續存在。以如今中國之國力,中央對鄧小平「共產黨是罵不倒的」的道理更有自信。若中央圖收緊「一國兩制」,全面接手,打壓言論自由,為何只將四個涉及止暴制亂緊迫任務的範疇納入?為何不一勞永逸,多納入一些條款,卻仍要求特區政府繼續推進廿三條立法,不放棄「自行立法」的原意?

「港區國安法」由中央推動,經全國人大審定,但特區政府絕非無事可做。除了支持,港府更需主動釋除公眾心中疑慮。反對派長期滲透社會各階層,市民耳聞目染,難免有反中恐共心理作祟。尤其是在國安問題上,對一些鬼故事更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妖魔化、汙名化還將陸續有來。港人對「港區國安法」的認受程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信心問題。

特區政府需在社會各界做釋疑工作,讓港人相信,中央有能力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港人基本權利之間做出最符合港人利益的平衡,亦有如此做的誠意。自由是港人的恒產,港人是中央的恒心。沒有市民的支持,對「港區國安法」的執行將成為新問題。

在中小學校園的解釋工作更是重中之重,一定要讓「國家安全」概念在與香港年輕人的第一次會面中留個好印象。保證國家安全,才能使「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多遠呢?那就要看「一國兩制」的繼承者們走多遠了。




港政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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