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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被控阻差 警員屢改口最後維持原有說法

政事

社工被控阻差 警員屢改口最後維持原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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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被控阻差 警員屢改口最後維持原有說法

2020年05月28日 17:16 最後更新:17:27

警方供詞一改再改

「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涉嫌於去年7月27日「光復元朗」行動中,阻礙警方防線推進,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續審,辯方質疑被告一直後退,並無停低,涉案警員起初肯定他有停下,屢次改變證供後,維持原有說法。

證人陳沛杰。

證人陳沛杰。

下午繼續由負責驅散人群的警員陳沛杰作供,辯方大狀李安然質疑陳的頭盔及長盾上的銀色塗層有機會阻擋其視線,陳回應稱會自行調整位置,不會令視線受阻。陳續指,其視線集中於被告身上,留意到其裝備與一般示威者有異,他沒有戴安全帽、傘或木盾等,但其衣著類似。

陳承認自己或其他警員沒有問及被告身處警方防線前的動機,感覺上被告想協助後排示威者離開。李大狀反覆問他,是否肯定被告曾停在其盾牌前,陳起初指「肯定」,後改稱「應該係停低咗」,最後又維持原來說法。

陳供稱被告曾於警方防線前緩緩後退,後來雙方愈趨接近,被告身體一度觸碰其盾牌,混亂間更進入防線。李大狀播放現場片段並指出,有兩名手持圓盾的防暴警推撞被告「埋盾」,更推其進入防線,陳表示不能確認同僚有否推被告,但同意兩人有所動作。

24歲被告劉家棟被控於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5781陳沛杰。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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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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