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拘捕警員認錯被捕者的頭飾
19歲男學生林子浩今在區域法院否認去年國慶日黃大仙下邨參與暴動,審訊下午繼續。辯方指拘捕警員認錯被捕者的頭飾,而且視線一度受阻,質疑警方「拉錯人」。
被告林子浩。
當日拘捕被告的警署警長林華平供稱,下午4時為應付龍榮樓外示威活動,警方組織拘捕小隊針對向警察襲擊的示威者。林指當時有8至10人從走出傘陣接近警方擲物,並目睹戴著粉紅色面罩的被告向警方投擲粉紅色的磚,當時兩人相隔約30至40米,林終在正德街拘捕被告。
林堅持被告當時並沒有戴任何頭飾,惟根據辯方提供的片段,顯示被告曾戴著一頂鴨舌帽,直至被捕後才脫落。辯方又指有輛消防車駛過曾遮擋警員視線,質疑警方無法確認被捕者身分,林一概否認。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