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7月24日。
去年8月11日港島東區有反修例大遊行,一名金融顧問涉當天在北角管有一枝木棍,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24日,待辯方索取文件,其間准被告准以5000元擔保外出,並須每週到警署報到。
被告蔡嘉琪(28歲)被控於去年8月11日,在北角電氣道道169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理辯解而管有一枝木棍。
政事
案件押後至7月24日。
去年8月11日港島東區有反修例大遊行,一名金融顧問涉當天在北角管有一枝木棍,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7月24日,待辯方索取文件,其間准被告准以5000元擔保外出,並須每週到警署報到。
被告蔡嘉琪(28歲)被控於去年8月11日,在北角電氣道道169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理辯解而管有一枝木棍。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