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涉刑毀價值1000元的「小米」手機。
五旬食環署職員在去年7月,撕毀長沙灣近港鐵站的「連儂牆」上文宣和便利貼時,遭人以手機拍攝並阻止,職員疑突發難,撥跌其手機,因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因辯方需時索取文件,故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9日獲准,其間被告獲准以現金500元擔保候訊。
報稱任職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的楊福華(51歲),被控於去年7月11日,在長沙灣港鐵站C2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岑崇尚、價值1000元的「小米」手機。
政事
被告涉刑毀價值1000元的「小米」手機。
五旬食環署職員在去年7月,撕毀長沙灣近港鐵站的「連儂牆」上文宣和便利貼時,遭人以手機拍攝並阻止,職員疑突發難,撥跌其手機,因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因辯方需時索取文件,故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9日獲准,其間被告獲准以現金500元擔保候訊。
報稱任職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的楊福華(51歲),被控於去年7月11日,在長沙灣港鐵站C2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岑崇尚、價值1000元的「小米」手機。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