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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生否認參與暴動 被裁定表證成立

政事

19歲男生否認參與暴動 被裁定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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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生否認參與暴動 被裁定表證成立

2020年05月29日 15:50 最後更新:16:31

裁定表證成立

19歲男學生林子浩否認去年國慶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參與暴動受審,聆訊今續。辯方欲呈上途人影片推翻昨日警員證供,遭控方爭議其呈堂性,惟控方在法官追問下卻無法解釋爭議內容和理據為何。

被告林子浩(左);證人何健滔(右)。

被告林子浩(左);證人何健滔(右)。

19歲男學生林子浩否認去年國慶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參與暴動受審,聆訊今續。辯方欲呈上途人影片推翻昨日警員證供,遭控方爭議其呈堂性,惟控方在法官追問下卻無法解釋爭議內容和理據為何。法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作自辯。控方下午撤回反對影片呈堂的決定。案件押後下周一結案結辭。

當日執勤警員昨均在庭上指沒有印象記得當時有輛消防車駕過,並否認曾阻礙視線。辯方提供途人片段反駁警員說法,並傳召片段提供者、被告林子浩的朋友何健滔作供,何承認自己並非片段拍攝者,當日在下午4時半左右從社交程式Telegram接收一名示威者在黃大仙被捕片段,憑被捕者的髮型,何肯定對方便是被告林子浩,並將片段交被告律師。至於根據控方指稱,林子浩當日下午4時許被制服。

控方對影片呈堂性有爭議,指何並非拍攝者,而且辯方沒有傳召拍攝者出庭接受控方盤問,惟當沈小民法官問及爭議內容和理據是什麼,主控官韋浩棠大律師卻無法回應。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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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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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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