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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英男生涉襲警 辯方指證人警暗示被告驗傷後勿告他

社會事

留英男生涉襲警 辯方指證人警暗示被告驗傷後勿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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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英男生涉襲警 辯方指證人警暗示被告驗傷後勿告他

2020年05月29日 17:31 最後更新:18:00

警員﹕「你喺醫院驗完傷後出嚟告我咁點算?」

去年8月3日反修例示威,警方疑24歲男大學生在參與非法集結,在黃大仙將其拘捕,男學生涉在警方私家車上以頭撞向警員,被控一項襲警罪。被告否認控罪,今在觀塘法院受審。24歲被告譚皓宇涉於去年8月4日在黃大仙彩虹道警察便裝車內,襲擊警員沈鴻源。

辯方盤問沈時指出他曾與被告閒談「其實你(被告)被人拉好唔抵,你又無攻擊警察又唔係搞破壞」,被告回應「你都知我,咁就唔好告我啦」,沈又稱「唔係喎,你唔識我,我唔識你,你喺醫院驗完傷後出嚟告我咁點算?」,被告稱「點都好,我原諒咗你,你下次唔好咁重手,唔係個個頂得住」,沈表示「Ok」,兩人更握手言和。惟沈一律否認。

證人警員沈鴻源。

證人警員沈鴻源。

盤問負責攝錄的警員周國豪時,辯方指出他與拘捕警員沈鴻源曾一同毆打被告;又問他是否知道在羈留中心時買過快餐店食品予被告。他一概稱不同意及不清楚。

另應辯方要求傳召時任偵緝警員李榮軒(音譯),他當日接到沈的投訴負責撰寫案情摘要,他同意最初案情指,沈為被告戴上安全帶時,遭被告以頭襲擊,而非被告自己解開安全帶再襲擊沈,他表示不知道案情有所更改,他亦無參與改動。

法官將擇日頒下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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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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