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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國歌法涉堵路及非法集結等 店務員及學生准保釋

政事

反國歌法涉堵路及非法集結等 店務員及學生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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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國歌法涉堵路及非法集結等 店務員及學生准保釋

2020年05月29日 17:30 最後更新:18:03

須守宵禁令

警方在前日的反國歌法示威中拘捕逾300人,2名男子涉於當日堵路及非法集結而遭落案起訴,今午被帶上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二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將於7月24日再訊。兩人准以現金2千及1萬元擔保外出,期間須守宵禁令、不得離港、居住在報稱地址及每週到警署報到。

兩名被告為麥志珩(28歲,店務員)及李汶錡(22歲,學生)。

當日一批示威者在旺角彌敦道及西洋菜南街一帶聚集。 資料圖片

當日一批示威者在旺角彌敦道及西洋菜南街一帶聚集。 資料圖片

麥被控於5月28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放置1塊磚頭、一個金屬罐及2個垃圾袋,對該地方的行人或車輛造成阻礙。

李則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指他於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明人士一起參與非法集結及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X。其代表律師今在庭上投訴,被告遭以威逼利誘方式,不情願地錄下並非事實的口供。

控方透露,將會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追蹤其他在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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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關鍵不是追溯而是生效日期

2017年11月14日 13:11 最後更新:13:18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說,若《國歌法》本地立法前出現大規模侮辱國歌行為,立法會有權在立法時加入追溯期,反對派稱之為「恐嚇」,其中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就指梁愛詩向立法會施壓,並在提醒建制派中較強硬的議員增設追溯期,他還說反對派在議會屬少數,將難以阻止。

熟悉法律的高人就認為,現在的爭議好似是有關《國歌法》有沒有追溯力的問題,但其實關鍵不在追溯力,而是《國歌法》的生效日期。

香港普通法的原則是立法一般都沒有追溯力,以免對觸犯法例者構成不公平情況,因為他在作出犯法行為時,並未有相關法律的規管,不知是犯法,所以就不應該被追究。表面上追溯力爭拗是關乎《國歌法》在香港成功本地立法前,噓國歌的行為會否被追究;假設一直未能成功立法,噓國歌是否一定不會被追究呢?

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在人大常委會上所作的說明,按照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列於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其中,立法實施是指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現有的法律制度下,為落實有關全國性法律而作出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具體規定。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之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國歌法的規定,及時完成本地立法,全面落實國歌法的各項規定,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確保國歌法得到切實執行。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者陳弘毅估計,若日後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相信是通過本地立法方式落實,而非直接實施

但高人指出,人大常委會已經通過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內,香港的本地立法是適應人大常委會這個納入附件三的行為。假設香港一直沒有就《國歌法》立法,而有市民就噓國歌行為被告上法庭,本地法院理論上可根據附件三對這些行為判罰,參照《國歌法》來判案是完全有可能的。

他解釋,香港普通法法庭對於即使完全沒有成文法的罪行,都可以判刑,例如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就是完全沒有成立法的罪行;如果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將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而在香港實施,法庭就有可能按此去判罰。

高人就話,由此推論,若國歌法一直沒有立法,或拖延很久才立法,法庭既不一定要等到香港立法會對此作出立法之後才能審理相關案件,而且理論上到N年後才成功立法,也以可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11月4日將《國歌法》納入附件三那天就開始生效,因此這不是法律回溯性的問題,而是法律何時生效的問題,既然在11月4日後市民也明知國歌法納入了基本法附件三,由那時開始生效,也不見得違反了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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