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仕明被查十多天後,官方公開向社會公開徵集其違法犯罪線索引發關注。
5月28日,株洲市紀委監委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清風株洲」發佈通告,公開徵集劉仕明違法犯罪線索並敦促相關人員主動投案自首。
通告稱,5月9日,株洲市紀委監委對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仕明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經初步查明,劉仕明在擔任幾個縣(市區)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領導職務期間,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等職務違法犯罪,嚴重損害了司法公正。鑒於劉仕明違紀及違法的時間跨度大,涉及地域和案件多,為將此案查深、查透、查徹底,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市紀委監委在主動摸排問題線索的同時,向全社會公開徵集劉仕明的違法犯罪線索和證據,並敦促相關人員主動投案自首。
通告稱,曾受到劉仕明不公正司法的被害人及知曉劉仕明違法犯罪活動的知情者可以提供問題線索和犯罪證據,鼓勵廣大幹部群眾檢舉揭發劉仕明的違法犯罪問題。與劉仕明違法犯罪問題有關聯的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應主動向紀檢監察機關交代問題,積極配合審查調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問題。
此外,凡在6月15日前主動向株洲市紀檢監察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交代問題的,可視情況依紀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理(分)。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拒不交代問題的,一經查實,將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於提供相關線索證據、檢舉揭發他人問題的,辦案機關將嚴格保密;對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對於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政事兒」注意到,5月11日,株洲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稱,劉仕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株洲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官方履歷顯示,劉仕明,1965年5月生,湖南醴陵人,中共黨員,湘潭大學法學專業。
他曾長期任職於醴陵市人民檢察院,歷任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等職,2007年任炎陵縣法院院長,2012年任株洲市石峰區法院院長,2016年10月任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負責全面工作。
劉仕明簡歷
劉仕明,男,漢族,1965年5月出生,湖南醴陵人,本科學歷,1984年9月參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4年9月至1989年8月,在醴陵市泗汾中學任教;
1989年8月至2007年11月,在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先後任書記員、檢察員、反貪局副局長、局長、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07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炎陵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株洲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2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
2016年11月,任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20年5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