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高官和猛人開始放風,講他們對《香港國安法》的意見。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指出幾點:
1. 港區國安法下,任何檢控疑犯的決定將由律政司負責,而非內地當局。
2. 港區國安法原則上不會有追溯力,基本上會進行公開審訊,但國際做法及普通法亦有例外情況。
3. 無理據限制外籍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政界人士分析,即使不限制外藉法官審理國安案件,若不設特別法庭,中央也不等如放手不理,任由司法部決定。例如有一個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名單,這個名單可以由國安委員會批准。
另外,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紫荊》撰文,指議員和參選人如果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應被取消資格。
譚耀宗指,要積極引導和號召市民支持及遵守國安法,想參與香港建制的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若提出反對,就是違反基本法。
政界人士話,譚耀宗講得出口,都相當有譜。這一招甚辣。人大立香港國安法,本來會成為立法會選舉論壇上反對派狙擊建制派的主要議題,若然法例規定議員和參選人如果反對國安法會被取消參選資格,那麼劇情就會反轉,建制派可以倒過來追問反對派支不支持國安法。候選人如反對國安法,就等如自掘墳墓等住DQ。
政界人士又指出,新法例限制的範圍不知有多廣,譚耀宗也提到「想參與香港建制的人」不應反對國安立法。這就不止包括議員,也可能包括公務員等公職人員,往後想打政府工,也不能公然反對國安法了。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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