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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國慶日藏鐳射筆板手等 金融顧問及無業女准保釋

政事

涉國慶日藏鐳射筆板手等 金融顧問及無業女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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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國慶日藏鐳射筆板手等 金融顧問及無業女准保釋

2020年06月03日 14:06 最後更新:14:31

兩被告申暫緩答辯

2名同為31歲的女子涉於去年國慶日示威當天,在北角管有鐳射筆、板手、螺絲批等工具,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意圖損毀財產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暫緩答辯至下月24日,以待索取文件及答予被告法律意見。兩人准以5000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被告韋雅儀(左)、王思雅(右)。

被告韋雅儀(左)、王思雅(右)。

被告韋雅儀報稱無業,她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她於去年10月1日,在北角電氣道169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而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金融顧問王思雅則被控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意圖損毀財產罪,指她當天在同一地方,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以及一盒螺絲起子、2套共18個六角板手、4個圓形板手、2個鉗和一個螺絲刀。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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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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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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