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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向警噴胡椒噴劑及藏伸縮棍等被控4罪

政事

青年涉向警噴胡椒噴劑及藏伸縮棍等被控4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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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向警噴胡椒噴劑及藏伸縮棍等被控4罪

2020年06月03日 14:50 最後更新:14:51

警長稱感到頸部及臉部一陣熾熱和刺痛。

22歲輟學美國留學生於去年11月「大三罷」示威中用胡椒噴劑噴向一名警長,及後被發現藏有伸縮棍、對講機等物品,被控襲警、在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等合共4罪,案件今日開審。涉案警長A供稱,他當日在日善街試圖截停被告時,突然感到頸部及臉部一陣熾熱和刺痛。但他承認,他當天以便衣執勤,但並無佩戴委任證。

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資料圖片

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資料圖片

被告趙駿賢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兩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1日,在灣仔日善街近祥德里交界襲擊警長A,以及於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外管有一支含有nonivamide的噴霧器、一支伸縮棍、一個含有煙火物的圓柱形物體及一部無線對講機。

被告趙駿賢。

被告趙駿賢。

控方今早傳召警長A作供,他供稱事發當日他以便衣執勤,巡邏至天樂里時,有6名蒙面黑衣人在日善街向愛群道方向迎他衝前,他遂拔出警棍戒備。由於被告跑得最慢,A成功用雙手環抱他的腰部,試圖截停他。兩人糾纏間,A突然感到頸部及面部一陣熾熱和刺痛,相信是由刺激性物質所致。被告之後成功逃脫,惟一番追截後始遭制服在地。

在辯方大狀余超卓盤問下,A承認他當時並無佩戴委任證,並解釋便裝警員在未執行職務時,由於要掩飾身份,故不會佩戴委任證。余大狀質疑,他截停被告時已是正在執行職務,為何不展示委任證,A澄清:「當時係電光火石一刻,根本唔容許我咁做」,其後又稱「時間緊逼,唔記得委任證放咗喺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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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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