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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不夠資格打世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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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不夠資格打世界波

2020年06月03日 18:34 最後更新:23:02

中央決定為香港訂立《國安法》,近日看法庭審判涉及暴動或藏械的疑犯被判無罪,而用以脫罪的,大多數都是一些技術性理由,難免令人覺得法官是受國安立法影響了情緒。

看著這些事情,只有一個感覺:香港人不夠資格打世界波。

國際社會根本上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原始森林,無論你如何道貌岸然,當遇上比你強大的對手時,很多時候都只能作「鵪鶉式」的回應。你看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被記者問及如何評價美國總統特朗普聲言會出動軍隊鎮壓示威者,杜魯多沉默了19秒,連背後雀仔的叫聲都聽得清清楚楚。他最後只說了一些虛無縹緲的話,說「現在是聆聽的時候、是學習的時候」,又說加拿大也有這樣的問題。他答了等於沒有答。

另外,英國首相約翰遜向報章撰文講到要延長香港BNO持有人的居留權的時候說:「我們正正是歡迎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領袖成員,所以我們希望中國受國際條約的約束。」約翰遜對中國也不敢口出惡言,只是很隱晦地暗示,希望中國恪守《中英聯合聲明》。事實上,英國的大阿哥美國,又何曾遵守過國際協議呢?特朗普單方面退出巴黎氣候協議、退出伊朗核協議,約翰遜有哼過一聲嗎?

國安法提到的是國家安全問題,很多時是國與國之間的衝突。老老實實,香港的法官是否懂得審這類案件,也是一個問題,因為香港法庭極端缺乏審理相關案件的經驗。審理國安案件,就是要權衡國家安全和個人自由。香港人和香港法庭希望國安立法寬鬆,讓香港法庭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去審理,認為這可以保障到香港的人權,但這其實是一個中港互信的過程。中央是否會很放心的任由香港的法庭去審理國安案件呢?是否相信香港的法官為國家的安全把關呢?互信是需要時間建立的,但當見到香港法庭審理暴動以至襲警案件的寬鬆程度,這種互信就較難成立。

我覺得香港人很孩子氣,做事情很直接。中央正在訂立《香港國安法》,正制訂當中的遊戲規則,她對香港的信任程度越高,規則就會訂得越寬,將來執行的時候,也會給予香港更加大的彈性;對香港的信任越低,規則只會越緊,以確保國家安全不會受到侵害。孩子式的鬥氣,不易得到你想得到的東西。香港有點像小孩子去踢世界波,根本未夠水平。

你可能覺得誇大,講國安法扯到去講世界波。但香港的諜戰,一早就發生過。在回歸的前後,原中聯辦秘書長、前司法部長蔡誠的兒子蔡小洪,涉嫌被在港的英國情報人員收買,偷取國家機密文件,供應予英方。在2003年的夏末,蔡小洪被召回北京開會,結果扣留在京。據內地的調查,蔡曉紅收受了英國數百萬元的賄款,出賣國家機密予英國,而涉案的也不止蔡小洪一人,一些當時中聯辦的中高層官員,也牽涉其中,被傳召回國公幹時被捕。

香港從來不是純潔無邪之地。回歸之前,英國有MI6人員派駐香港的政治顧問辦公室、保安局和警務處下面的政治部。他們一方面直接參與調查涉及英國國家安全的案件,一方面滲透蒐集中國情報。上述小小的例子,已經說明香港的確會發生影響國家安全的事情,而當時中國只處理自己的人員,不能夠處理對家的人員。假設泄露國家機密案發生在今天,香港警方拘捕了行賄的人員,中央有沒有信心任由香港法庭處理相關的案件呢?

有些香港人暴露的問題,第一是無知。很多事情自己不知道、不認識,就當沒有發生。第二是放大。總將自己的訴求放到最大,訴求未能夠完全滿足的時候,就像孩子一樣把情緒表達出來,而這些行為,往往是適得其反的。正如前民主黨高層、現任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在周日在網誌上,用反諷的手法提到,美國反對中央訂立《香港國安法》:「這些美國舉措,日後的歷史描述,可能會指它們令中國中央政府更有決心,進行有關立法工作,美國應該是會成功爭取到中國為香港制定國安法的。」

香港法律界部分人士的行為,恐怕也是跌入「成功爭取」制定強硬版國安法的範疇。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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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者封侯 敗者為寇

2024年03月18日 19:27 最後更新:21:29

藝人王宗堯等衝擊立法會案判決,12個被告判刑4年8個月至6年10個月,王宗堯判囚6年2個月。

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出,本案所涉暴動在具獨特的憲制地位和象徵意義的立法會發生,過千名示威者案發時肆無忌憚地包圍立法會,行為屬於對特區政府作出挑戰和侮辱,以圖削弱推翻香港憲制,更是對法治的衝擊,所以要對被告重判。

李官指王宗堯的罪行不屬於最嚴重的類別,案發時他現身以示支持和鼓勵 ,故以6年半為量刑起點。但李官不接納王宗堯以逗留時間短為求情因素,指暴動依賴每個人加入而延續,李官又指不論王宗饒的名氣如何,他的行為均可壯大暴動的聲勢和士氣,所以判他入獄6年2個月。

有人認為王宗堯的判刑很重。其實他有幸身在香港,衝入立法會只是坐6年2個月的監,如果他身在美國,可能會被判處20至22年監禁。

這種暴動行為既觸犯法律,亦涉及最高層次的政治。美國和台灣闖入立法機關的例子,可茲借鑑。

一,美國打壓毫不手軟。香港判處闖入立法會者,刑罰最高的那個林錦均,都只是坐牢7年10個月。但美國法庭判處2020年1月闖入國會山莊的暴動者,重罰那一批就由判刑18至22年不等,當中最重的是右翼團體「驕傲男孩」的領袖塔里奧,他甚至不在國會山莊現場,但被指為遙控鼓勵他人加入,就此判處22年監禁。

當日美國國會山莊的暴動,暴力程度比香港低,並無暴力衝門那種行為。示威者進入國會內仍沒有好像香港塗污區徽那種褻瀆國家的行為,但其中一個退休女兵示威者已經被國會保安當場擊斃,其餘的示威者就判重刑。

闖入立法機關,有侮辱政權、推翻憲制的味道。當時美國的右翼示威者就是不滿特朗普敗選,認為選舉舞弊,是想透過闖入議會示威,推翻選舉結果。事件背後的政治含意,等同透過群眾運動發動政變,想推翻合法產生的政權。成者為王,敗者為寇,行動最後達不到推翻政權的後果,參與者就落草為寇,被重判入獄,亦是合理賽果。

二,台灣縱容太陽花學運。闖入立法機關的另一個經典情景,是2014年3月台灣一批激進學生,以反對當時執政的馬英九政府想與大陸簽署服務業貿易協議,闖入台灣的立法院,長期霸佔,逼使國民黨政府停止服貿協議。

事件背後充滿了民進黨發動學生衝擊政府的影子,因為兩年之後就是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當時計劃參選的民進黨蔡英文並無十足勝算,所以大力鼓動反共議題,激起台獨情緒,太陽花學運佔據立法院事件十分成功,兩年後蔡英文勝選,民進黨亦投桃報李,在多個選區讓出席位給發動太陽花學運的激進學生領袖參選,結果激進學生只組成了一年的政團時代力量,在2016年的立法院選舉中獲得5個席位,一度成為台灣立法院的第3大黨。

從結果倒推,這班學生根本就是由民進黨發動出來的政治刺客,勝者為王,就得到政治分贓。當然最後時代力量上了位也坐不住,之後内鬥式微,這背後有沒有民進黨兔死狗烹式的暗算,也颇堪玩味。

結論是各地闖進立法機構的暴動行為,背後充滿了政治算計。以2019年7.1 闖入香港立法會為例,背後既有美國總統特朗普向大陸發動貿易戰,想借香港向大陸施壓; 亦有台灣的蔡英文選情落後於韓國瑜,借香港爆發的巨變為自己的選情推波助瀾。殘忍點說,香港的一班激進人士,「人出口佢出手」,結果政變不成,推翻不了特區和中央政府,如今鋃鐺入獄,也屬題中應有之義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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