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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庭書記稱睹太子站警毆乘客致情緒困擾入稟索償 雙方和解

社會事

前法庭書記稱睹太子站警毆乘客致情緒困擾入稟索償 雙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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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庭書記稱睹太子站警毆乘客致情緒困擾入稟索償 雙方和解

2020年06月05日 14:18 最後更新:14:28

申索人願意向被告繳付4862元訟費

前高等法院法庭書記譚志輝聲稱從電視上,收看去年8月31日太子站事件直播後,疑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早前循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索償5000元,後改為律政司司長。案件今再訊,雙方表示就案件已達成和解,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下,申索人願意向被告繳付4862元訟費。

申索人譚志輝。 資料圖片

申索人譚志輝。 資料圖片

申索人為譚志輝,被告為律政司司長。譚在庭外稱,是次入稟申索是為了公義,而考慮到去年美國通過《人權及民主法案》,認為破壞香港民主的人終會受到制裁,故主動提出和解。

申索書透露,當日太子地鐵站事件中,警方「速龍小隊」以警棍毆打車上沒有構成威脅的乘客,無視《警察通例》中使用「最低程度武力」,其不合比例尺度遠超朱經緯案,構成民事法中「疏忽」的侵權行為。譚又指自己在電視直播上目睹該恐襲式的殘暴鏡頭後感到極度不安、焦慮及恐懼,情緒受困擾及發惡夢,除害怕乘坐地鐵,只能坐巴士外,更疑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遂興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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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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