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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庭書記稱睹太子站警毆乘客致情緒困擾入稟索償 雙方和解

社會事

前法庭書記稱睹太子站警毆乘客致情緒困擾入稟索償 雙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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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庭書記稱睹太子站警毆乘客致情緒困擾入稟索償 雙方和解

2020年06月05日 14:18 最後更新:14:28

申索人願意向被告繳付4862元訟費

前高等法院法庭書記譚志輝聲稱從電視上,收看去年8月31日太子站事件直播後,疑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早前循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索償5000元,後改為律政司司長。案件今再訊,雙方表示就案件已達成和解,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下,申索人願意向被告繳付4862元訟費。

申索人譚志輝。 資料圖片

申索人譚志輝。 資料圖片

申索人為譚志輝,被告為律政司司長。譚在庭外稱,是次入稟申索是為了公義,而考慮到去年美國通過《人權及民主法案》,認為破壞香港民主的人終會受到制裁,故主動提出和解。

申索書透露,當日太子地鐵站事件中,警方「速龍小隊」以警棍毆打車上沒有構成威脅的乘客,無視《警察通例》中使用「最低程度武力」,其不合比例尺度遠超朱經緯案,構成民事法中「疏忽」的侵權行為。譚又指自己在電視直播上目睹該恐襲式的殘暴鏡頭後感到極度不安、焦慮及恐懼,情緒受困擾及發惡夢,除害怕乘坐地鐵,只能坐巴士外,更疑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遂興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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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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