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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仔頭少女網戀遇「真愛」 跨越1300公里相見慘被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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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仔頭少女網戀遇「真愛」 跨越1300公里相見慘被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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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仔頭少女網戀遇「真愛」 跨越1300公里相見慘被飛

2020年06月06日 12:35 最後更新:12:46

唔好傻,網戀冇結果?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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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名17歲的少女透過網絡認識了一位住在佛山的男子,兩人相談甚歡並確認情侶關係,少女以為遇到真愛,大膽搭乘1,300多公里的車到佛山市順德區尋找「白馬王子」,沒想到一見面就被分手,讓她失魂落魄流浪街頭,險些成為失蹤人口。

(Getty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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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大良派出所接獲報案,得知新城區有個「小男孩」在街上遊蕩了好幾天,可能與家人走失,希望他們能夠幫忙。警方立刻開車趕往現場,沿街尋找該「小男孩」,最後在一條馬路邊發現了雙眼迷離、一副生無可戀模樣的他。警員立刻上前搭話,但對方愛理不理,只能先帶回派出所。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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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警員的循循善诱,對方才卸下心房,坦承自己是女生,只是平時剪短髮、穿男裝,才常常被誤認為男性,這次是為了網戀,才從河南跑來廣東。她透露,她與網戀對象才剛見面,對方就提出分手,讓她大受打擊,心灰意冷,精神也跟著恍惚起來,只能在街頭流浪,餓了就買食物充飢,累了就隨意躺在街上睡,不知不覺就過了6天。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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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隨後與她的家人取得聯繫,其母及姐姐得知消息後,馬上從河南趕去佛山,連忙向警員道謝,最後帶走失聯數日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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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研究生戀上已婚教授 不滿遭始亂終棄上網貼對方裸照報復

2023年05月08日 19:13 最後更新:21:32

俗語有云,愛的反面就是恨。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大學的碩士研究女生,與李姓男教授發生不倫戀。女方不滿教授變冷淡,竟在網上瘋狂散布李的裸照、誹謗李始亂終棄。李男最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判她應執行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新台幣‧約1.17萬港元)。可上訴。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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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女研究生拘役25日,再依加重誹謗罪判女方拘役30日。

檢察官指控,女方2021年9月傳送facebook交友邀請給李,李接受,雙方開始以通訊軟件Messenger聯絡,數天後,2人相約共進晚餐,餐畢,共同前往台北巿中山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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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為結束,李未穿上衣躺在床上使用手機,女子偷拍李的裸照。她後來認為李在雙方發生性行為後變得冷淡,要求李與配偶離婚又遭拒,遂登入「Dcard」網站誹謗李為「狼師」、「利用我的疾病,誘騙我上床」、「他騙我單身,其實他已婚有2個小孩」、「我疑似被他傳染了性病」、「他會偽造對話紀錄、證據」,還張貼記載「處女膜4點、7點舊撕裂傷」的驗傷單及報案三聯單,暗示李性侵。

2021年11月,女研究生再上網貼文,指控男方性侵,甚至打過程鉅細無遺地貼網。李不甘其擾向檢警提告。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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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女方認罪,法官認為,她未徵得李的同意,竊錄李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欠缺對他人的尊重,又僅因不滿李對她的態度,毀損李的名譽,審酌她沒有犯罪前科,依法量刑。

判決書還說,女方雖無前科,符合緩刑條件,不過,迄未能獲取李的諒解,且女方過去曾因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後與對方發生紛爭,經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處分確定,不宜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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