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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簽署國歌條例明日生效 冀市民自覺尊重遵守奏唱禮儀

政事

林鄭月娥簽署國歌條例明日生效 冀市民自覺尊重遵守奏唱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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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簽署國歌條例明日生效 冀市民自覺尊重遵守奏唱禮儀

2020年06月11日 20:50 最後更新:20:50

林鄭表示,國歌與國旗、國徽一樣,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根據《基本法》第48條第3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國歌條例》。《國歌條例》明日刊憲公布,之後即時正式生效。

鄭月娥簽署《國歌條例》。政府新聞處圖片

鄭月娥簽署《國歌條例》。政府新聞處圖片

林鄭月娥說,國歌與國旗、國徽一樣,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立法維護國歌的尊嚴,是特區應有之義。她又指,很高興《國歌條例》明日正式刊憲生效,標誌着特區履行憲制責任,亦體現「一國兩制」的精神。她又指,期望市民自覺尊重國歌,因此推廣國歌的工作至為重要。為讓下一代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國歌奏唱的禮儀,教育局會更新學與教資源,並以通告形式向學校發出指示,支援學校教導學生。

鄭月娥簽署《國歌條例》。政府新聞處圖片

鄭月娥簽署《國歌條例》。政府新聞處圖片

《國歌條例》為奏唱、保護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以維護國家的尊嚴,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以及弘揚愛國精神。《國歌條例》所訂明的罪行只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國歌條例草案》在2019年1月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並在本月4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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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前特首辦年度經常開支917萬 較上一年度增加逾3成

2024年04月15日 18:47 最後更新:04月16日 18:54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3/2024年度的經常開支修訂預算約為917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約695萬元經常開支,增加逾3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就《財政預算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經常開支包括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286萬元,涉及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名助理文書主任、一名私人司機,以及一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另外,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其他日常運作開支64萬元。

署方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林鄭月娥在過去兩年,以前任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又表示,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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