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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贈2000元利是賄賂上司 前保安員被廉署起訴

社會事

涉贈2000元利是賄賂上司 前保安員被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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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贈2000元利是賄賂上司 前保安員被廉署起訴

2020年06月15日 16:32 最後更新:16:43

向上司提供兩封利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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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5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前保安員,控告她涉嫌就其工作向時任上司提供內有2000元的利是。

胡成會,51歲,仲量聯行有限公司(仲量聯行)前保安員,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被告將於星期三(6月1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任職仲量聯行夜更保安員,被派駐到觀塘一幢商業大廈工作。她在一名仲量聯行高級物業主任的監督下工作。

被告於2019年12月16日沒有上班,亦沒有向上司申請病假及/或遞交醫生證明書。其上司於2019年12月17日告訴被告,將會向她發警告信作處分。

仲量聯行在2019年12月中發出的一封警告信,於2020年1月交到被告手中,該信涉及被告於2019年12月16日在未經許可下缺勤。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20年1月14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上述高級物業主任提供放於兩個利是內的2000元款項,作為就被告在仲量聯行的僱用事宜,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被告的誘因或報酬。

該高級物業主任拒絕被告提供的利是,其後向仲量聯行管理層匯報有關事件。仲量聯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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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館前高層涉索賄加控貪污 轉介區院月底提訊

2024年02月08日 16:12 最後更新:16:56

一間報館的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涉嫌索賄及貪污,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涉向下屬索賄,當下屬取得活動贊助、並獲公司發放佣金後向下屬收賄約88,000元,繼早前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後,再被廉署加控5項貪污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與另外3項控罪一併提訊。被告准以3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新增的5項控罪分別指,43歲被告胡桁誌涉於2020至2022年期間,分別從銷售代表李國維及敖錦輝,收受5筆賄款,以協助兩人取得活動贊助。被告早前被控的3項控罪,分別指他涉嫌串謀李國維,向另外兩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賄款,以協助對方取得活動贊助,但遭拒絕。

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早前分別承認5項行賄罪,李國維另外承認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押後至3月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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