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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掩護示威者阻差辦公罪成 清潔工判160小時社服令

政事

涉掩護示威者阻差辦公罪成 清潔工判16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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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掩護示威者阻差辦公罪成 清潔工判160小時社服令

2020年06月19日 10:51 最後更新:11:08

官﹕判社服令等同監禁

去年8月5日深水埗警署附近有示威者聚集,警長要求一名少年出示身分證時,遭50歲清潔工人擋路,最終少年逃去。清潔工人受審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罪成,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何永隆。 資料圖片

被告何永隆。 資料圖片

辯方稱感化官形容被告合作及有強烈意欲完成社服令,建議判81至160小時社服令,加上被告已還柙逾10天,工作上「手停口停」,冀法庭給予被告一次機會。黃國輝裁判官表示被告最後一次案底已是14年,從未干犯同類罪行,雖控罪嚴重可判囚,但強調判社服令等同監禁,刑罰非輕。

50歲男被告何永隆被控於去年8月5日於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阻礙獲合法授權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長馮耀彤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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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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