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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逾10萬元回佣 建築公司前電工判囚9個月

社會事

非法收受逾10萬元回佣 建築公司前電工判囚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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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逾10萬元回佣 建築公司前電工判囚9個月

2020年06月22日 17:57 最後更新:18:16

對方每個工作天須給予被告400元回佣

一名建築公司前電工從兩名電工收受非法回佣共逾10萬元,使他們獲該公司聘用,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9個月。

被告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9個月。 資料圖片

被告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9個月。 資料圖片

黃嘉華,46歲,中國海外建築有限公司(中國海外建築)前電工,今日承認1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裁判官水佳麗頒令被告須向中國海外建築歸還103450萬港元。裁判官判刑時並斥責被告利用職權剝削工人。

案情透露,案發時中國海外建築的子公司獲機場管理局委聘,參與香港國際機場一項基礎建設工程。被告為中國海外建築的電工,被指派為該工程項目進行電子佈線工程。

由於人手短缺,中國海外建築鼓勵其電工,當中包括被告,介紹其他電工到該地盤工作。

被告於2017年4月介紹一名電工入職,並告訴對方其日薪將會是1200元,而他每個工作天須給予被告350元回佣。

案情透露,該電工由於不想失去工作機會,不情願地答應支付回佣,並於2017年5月8日至11月9日期間,先後7次向被告支付回佣共61950元。

被告於2017年7月再介紹其大舅成為該地盤的電工。被告向對方表示由於他沒有相關工作經驗,其日薪將會是1100元。對方在面試後最終以日薪1200元獲聘。

被告其後向其大舅表示可以安排對方在樓面工作,以協助他額外賺取300元日薪,但對方每個工作天須給予他400元回佣。

案情透露,該大舅答應被告的要求,並於2017年9月7日至12月9日期間,先後4次向被告支付共4.15萬元回佣。

中國海外建築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邱梓傲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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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館前高層涉索賄加控貪污 轉介區院月底提訊

2024年02月08日 16:12 最後更新:16:56

一間報館的廣告部前助理總經理涉嫌索賄及貪污,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涉向下屬索賄,當下屬取得活動贊助、並獲公司發放佣金後向下屬收賄約88,000元,繼早前被控3項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後,再被廉署加控5項貪污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轉介至本月29日在區域法院與另外3項控罪一併提訊。被告准以3萬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新增的5項控罪分別指,43歲被告胡桁誌涉於2020至2022年期間,分別從銷售代表李國維及敖錦輝,收受5筆賄款,以協助兩人取得活動贊助。被告早前被控的3項控罪,分別指他涉嫌串謀李國維,向另外兩名銷售代表索取3筆賄款,以協助對方取得活動贊助,但遭拒絕。

同案被告李國維及敖錦輝早前分別承認5項行賄罪,李國維另外承認串謀使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押後至3月6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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