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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年涉「私了」便衣警 官拒分拆案件處理

政事

13歲少年涉「私了」便衣警 官拒分拆案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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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年涉「私了」便衣警 官拒分拆案件處理

2020年06月23日 11:56 最後更新:12:44

裁判官指,由於少年與成人一同犯案,屬共同控以同一罪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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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3日將軍澳示威中,有便衣警員遭一群示威者「私了」及搶去警棍。一名涉案13歲少年事後原本被控非法集結、非法禁錮、蓄意傷人及使用蒙面用品四罪,惟控方近日將非法集結罪改控為暴動罪,並確定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與另外四宗成人庭案件合併處理。對於辯方認為案件應留在裁判法院少年庭處理,何俊堯裁判官指出,由於少年與成人一同犯案,屬共同控以同一罪行,法例並不容許分拆處理。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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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年被控於去年10 月 13 日,在將軍澳唐俊街及唐德街一帶參與暴動,以及在期間使用一個耳掛式口罩蒙面。他另被控同日與其他人非法禁錮警員X及使警員X 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將於7月7日在區域法院再訊,屆時會與另外2男3女成年被告一同處理。5人包括電腦程式員雷藝佳(23歲)、演唱會舞台技工劉文全(24歲)、銷售員林芷瑩(29歲)、保險經紀吳婉菁(21歲)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盧嘉欣(2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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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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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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