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兩人否認控罪。

4名女學生疑於去年11月三罷示威當日在薄扶林道用雜物堵路,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日再訊。其中兩人獲控方撤回控罪,以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方式了事。另外兩人則否認控罪,案件將在8月26日開審,預計審期兩天。

去年11月三罷示威當日在薄扶林道有人用雜物堵路。 網圖

去年11月三罷示威當日在薄扶林道有人用雜物堵路。 網圖

4名被告依為謝穎淇(22歲)、盧在思(20歲)、李穎芯(21歲)及李燁(20歲)。謝穎淇及李燁獲准以守行為方式了結案件,控罪撤回。

案情透露,去年11月11日早上,警方接報指薄扶林道有示威者堵路,遂派員處理。警員到達港鐵香港大學站對開時,發現約10人聚集並用交通錐、水馬、垃圾桶及其他雜物堵塞薄扶林道行車路,對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有司機鼓燥響號。

示威者之後往香港大學方向逃走,警方成功追截謝穎淇、李燁及兩名女子,她們在警誡下均保持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