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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衣男」拒捕襲警管武3罪成 判囚10個月

政事

「岳衣男」拒捕襲警管武3罪成 判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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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衣男」拒捕襲警管武3罪成 判囚10個月

2020年06月30日 11:01 最後更新:11:04

警員須多次使用警棍及胡椒噴霧抗制被告。

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0個月。 資料圖片

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0個月。 資料圖片

19歲「岳衣男」陳以晉去年9月15日遊行後,疑為協助示威者逃離追捕,用「自拍棍」向督察頭部揮下5棍,並在被捕時掙扎反抗,被控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3罪,法庭早前裁定他全部控罪罪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0個月。

被告陳以晉3罪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陳以晉3罪罪成。資料圖片

被告陳以晉於案件開審前已承認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而拒捕罪在受審後亦被裁定罪成。案件透露,事發當晚,陳趁督察馬智聖截查其他示威者時,用「自拍棍」從後向馬的頭部揮下5棍,之後逃去。當警員莫淯麟成功追截到他,並嘗試將他制服在地時,陳卻嘗試用手撐起身及捉住莫手上的警棍,不願就範,及後在上手扣時仍繼續反抗。莫在抗制陳期間,須多次使用警棍及胡椒噴霧,而當時陳血流披面,狀甚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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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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