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20歲男認踢咖啡店貨架致爆杯 待索社服令報告量刑

社會事

20歲男認踢咖啡店貨架致爆杯  待索社服令報告量刑
社會事

社會事

20歲男認踢咖啡店貨架致爆杯 待索社服令報告量刑

2020年06月30日 20:17 最後更新:20:22

被告獲准保釋至7月21日

去年聖誕節翌日再有市民在旺角朗豪坊發起示威活動,20歲男子當晚腳踢Starbucks咖啡店貨架,令到貨架底部杯子碎裂。男子今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求情透露他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及「對立反抗症」,但事後經社工輔導,為人已變得正面及積極。被告獲准保釋至7月21日,法庭期間先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量刑。

朗豪坊Starbucks在平安夜當日亦曾被破壞。資料圖片

朗豪坊Starbucks在平安夜當日亦曾被破壞。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去年12月26日再有人號召到朗豪坊示威,約晚上8時45分有40至50人大叫口號,附近市民即離開現場。有警員見到被告在附近徘徊 ,又隨群聚叫口號。約5分鐘後,警員目擊被告正數次踢向Starbucks的貨架,令到杯子碎裂,被告其後離開現場。警員尾隨被告,及後在拘捕他,警誡下被告稱「阿sir,我知錯啦,畀次機會啦!」

20歲被告王焯彥被控於去年12月26日,在旺角亞皆老街朗豪坊星巴克咖啡店,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該店的杯及貨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