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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觀塘APM拘捕4人 涉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政事

警方觀塘APM拘捕4人  涉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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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觀塘APM拘捕4人 涉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2020年06月30日 21:36 最後更新:21:50

包括3男1女

網民號召傍晚在觀塘APM商場聚集,並發起「和你SING」活動。防暴警察一度進入商場內戒備,並在場舉黃旗警告。

晚上有人在APM聚集。

晚上有人在APM聚集。

警方晚上發文指,自傍晚約6時起,觀塘APM商場內持續有人羣集結及叫囂,儘管警方在現場先後向人羣發出多次警告,羣眾依然拒絕離開,警方遂採取執法行動。至晚上7時左右,警方先後在商場內拘捕4人,包括3男1女,年齡介乎16至30歲,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警方會繼續密切留意各區情況,作出適當部署,如遇有任何違法行為,必定嚴正執法,採取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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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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