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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3招封殺反對派阻路:預算不用立法會批 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無私人檢控

博客文章

國安法3招封殺反對派阻路:預算不用立法會批 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無私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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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3招封殺反對派阻路:預算不用立法會批 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無私人檢控

2020年07月01日 01:45 最後更新:01:57

國安法實施,外界關注相關執行機構如何可以不受反對派阻撓。看完國安法條文,就知阿爺早有安排。

第1招:財政支出不用立法會財委會批准。政府高層成立國安委員會、警務處成立維護國家安全部門,在在需財。一般政府設立新部門,要先去立法會財委會屬下人事編制小組申請開位,小組同意再上財委會審批。反對派最常用一招是在財委會拉布,本來可以拉死任何一個新部門。

國安法撥款規定可以避過立法會無日無之的拉布。中新社圖片。

國安法撥款規定可以避過立法會無日無之的拉布。中新社圖片。

不但阿爺另有安排。按國安法第19條規定:「經行政長官批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財政司長須每年就該款項的控制和管理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換言之,所有國安開支由財政司司長審核支付,不用立法會批准。財政司司長只需向立法會提交年度報告即可。反對派無從拉布。

第2招: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反對派最喜歡搵個無收入人士申請法援玩司法覆核,質疑政府所有決定。

但按國安法第1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資訊不予公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換言之,國安委這個重要決策組織,根本不受司法覆核挑戰。

第3招:無私人檢控。反對派最近興玩一招,提出私人檢控,政府不告他們去告,例如民主黨許智峯提私人檢控,告深水埗剷上行人路的士司機。但國安法第41條規定,「未經律政司長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就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提出檢控。」即是斷了私人檢控之路。

反對派的玩嘢招數,阿爺一一封死了。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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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政策組外判研究多數公開 高人:多做研究比拍腦袋決策好

2024年04月16日 21:50 最後更新:22:35

立法會今天(4月16日)召開的財委會特別會議,會上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及工聯會梁子穎均關注,特首政策組進行的研究不對外公開的做法,認為並非所有報告都不能公開,除了一些敏感話題報告外的成果理應公開,對香港市民或企業也有幫助。江玉歡又指,一些研究如旅遊巴泊位的研究用了90多萬元去做報告,做完研究但仍有旅遊巴擾民的問題。

高人話,外界或許有點誤解,以為特首政策組的研究都是保密的,其實並非如此。特首政策組一年外判的研究費用2000多萬元,當中很多研究是公開的。他們選題時也有和政策局溝通,確保做出來的研究政策局能用得著。

高人形容,政府決策前多做研究,了解情況,然後才作出決定,比拍腦袋決策科學得多。但事實上不能說做了一個旅遊巴泊位研究就馬上可以解決相關問題,但做了研究可以讓政策局有更多數據和科學分析,以供參照。

他說,特首政策組有部分研究不公開,涉及費用大約1000多萬,包括就不同問題做的民調,以及其他合約研究,保密的研究有兩大類,主要是和施政報告相關的前期研究,以及就政府內部醖釀中的政策作研究,例如了解外界有無其他可行的政策選項,或者作為「紅隊」,挑戰現有構思中的政策,找出其中漏洞。由於這些研究和政府即將推出的政策緊密關連,故有保密的需要。

高人分析,特首政策組的預算和過去差不多,但本屆政府謀劃的新項目很多,涉及眾多未來的規劃,以有限資源完成更多工作,協助政府作科學決策,殊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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