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表示法例中未提到喪失政治權利多久
香港國安法中提到,被判違反國安法者,會喪失政治權利,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法例中未提到喪失政治權利多久,有機會被視為終身的情況。
鄭若驊:被判犯法者有機會終身喪失政治參選權力
鄭若驊說,國安法中的四類罪行,性質非常嚴重,喪失政治權利的重點應放在其嚴重性。
被問到立法會議員如果反對國安法是否不能參選,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選舉法例清晰列明參選資格,參選人亦作出宣誓,但最終是否可以參選要由選舉主任決定。她說難以單講某一個行為是否犯法,要整體去看,她只能由立法原意及目的作解釋。
至於駐港國安公署執法時不受港府管轄,鄭若驊說,國安法列明,公署遵守全國性法律外,也要遵守香港的法律,因此不受港政府管轄不等於不需依法。
警方表示,近日某些曾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公然違反監管令或保釋條件逃離香港,誠信徹底破產,又指他們非但沒有反省以往對香港和市民所稱造成的傷害,更以所謂受害人身份乞求外國反華勢力援助,行為卑劣可恥,警方予以強烈譴責。
懲教署嚴厲譴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公然違反監管令。 資料圖片
警方說,根據《香港國安法》,收集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是國安處的職責之一。國安處一直循不同渠道、方法及人物等收集與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有關的情報,行之有效。
資料圖片
懲教署則點名,嚴厲譴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指他公然違反監管令,潛逃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署方已發出召回令,並聯絡其他部門依法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