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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病房圖搶警槍 求情一時衝動獲官接納判感化1年

社會事

17歲少年病房圖搶警槍 求情一時衝動獲官接納判感化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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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病房圖搶警槍 求情一時衝動獲官接納判感化1年

2020年07月02日 15:12 最後更新:15:28

求情時指少年受精神病影響,一時衝動犯案

自幼受精神病困擾的17歲少年,本年2月中因與父親起爭執送院,期間在病房內發難,企圖搶奪駐守警員的手槍,少年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警誡下承認無傷害警員意圖,犯案只是為惹起父親注意。屯門法院裁判官葉啓亮接納被告求情指,他受精神病影響,一時衝動犯案並非有預謀,且警員傷勢不嚴重,加上被告已被還柙99日,判處他接受感化一年。

根據案情,17歲被告侯鐘泰於2月15日因父親報警被送至屯門醫院,同日晚上7時許,涉案警員被指派駐守被告的病房,當時被告已很激動又大吵大鬧,當警員上前接近被告,對方突然抓住他的左輪手槍,兩人掙扎10秒左右由在場保安人員介入調停。警員右手手掌紅腫和瘀傷。

被告期後被轉送到青山醫院,並在母親陪同下承認當日跟父親有拗撬,父親報警送他到醫院。被告欲回家但被醫護人員制止,於是嘗試搶槍以獲父親注意。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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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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