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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亂世用重典 後生仔睇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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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亂世用重典 後生仔睇路呀!

2020年07月02日 19:24 最後更新:20:00

《香港國安法》於6月30日通過生效,昨日的「七一」遊行,人數銳減,現場觀察有萬多人上街,但不是很有組織,幕後黑手似有收歛。每年「七一」是大遊行日子,《香港國安法》剛通過這麼大件事,昨日的示威規模,已比想像中的小,《香港國安法》已起到很大的震懾作用,10個想示威的,已有9個沒有出來了。

細看《香港國安法》的條文,我認為相當辣,阿爺甚至是有意地辣。例如中央要在香港成立國安公署,如果想低調,可以將名稱稱為「辦事處」或者「聯絡處」,而阿爺卻將之正名為國安公署,像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一樣,成立一個正式的組織,繼中聯辦、外交部、解放軍之外第四個中央駐港機構。掛正招牌,是一種高調的存在,阿爺是要seen to be done!

阿爺的態度已相當明顯,認為過去對香港懷柔的做法,收不到效果。我懷柔,你過分,而且越搞越激,最後搞出暴力恐怖示威,還勾結外國勢力對抗他。阿爺只好180度扭轉政策,制訂一部加辣版的《國安法》,在香港派駐國安公署,對部分嚴重案件保留管轄權,就是要告訴香港的搞事份子:「我喺度睇住你!」

我早前講過,《香港國安法》是要打擊那1%的搞事分子,對99%的良好公民,並無影響,大家不要去做那1%。我們具體地看看《香港國安法》4大罪名的條文內容,寫得相當具體,就可以知道,一般的良民,根本不易誤觸法網。

第一、分裂國家罪。《香港國安法》第20條列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有人問,穿著一件寫有「香港獨立」的T恤去遊行,會否觸犯分裂國家罪?我建議大家不要用這種意圖踩界的思維方式,明知分裂國家有罪,為什麼要穿上有「香港獨立」字樣的T 恤?試想你穿著一件宣揚港獨的T 恤去參與一個非法的遊行,或者去商場「和你sing」,現場有人大叫「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的口號,你又跟著大叫,還與警察發生衝突,在這種情況下,你的確可能會被告以國安法重罪。檢控是看證據的,會看你所有的意圖和行為,由法庭綜合考慮,何必以身試法呢?

第二、顛覆國家政權罪。《香港國安法》第22條列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屬犯罪。

按將我的理解,叫特首下台,由於特首由選舉產生,的確可以轉換,所以不算犯罪。但是要推翻中國或者香港的制度,例如在公開場合大叫「打倒中共」,則可能屬犯罪。

第三、恐怖活動罪。《香港國安法》第24條包括了5項:一、針對人的嚴重暴力;二、爆炸、縱火或者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三、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四、嚴重干擾、破壞水、電、燃氣、交通、通訊、網絡等公共服務和管理的電子控制系統;五、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這5項罪行基本上涵蓋了去年開始的反修例運動期間發生的嚴重的黑暴活動,包括放火燒人、嚴重破壞地鐵、癱瘓機場等等。所以,在街隨便打人「私了」,打爛地鐵設施,嚴重者會被控以恐怖活動的重罪。特別要注意,《香港國安法》很多判刑分三級,這一條最嚴重的一級,刑期起跳是十年以上,法庭根本沒有輕判的空間。

第四、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主要是針對勾結外國或者外地做5件事才算犯罪,包括一、對國家發動戰爭;二、嚴重阻撓特區政府或者中央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三、對特區選舉進行操控和破壞;四、對香港或者國家進行制裁、封鎖;五、通過非法方式引發人民對特區或中央政府的憎恨。

一般人很少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外地政府的罪行,但如果你收錢去掟汽油彈,又或者在網上散佈假消息,例如不斷地轉發警察在太子站打死人的消息,而給你錢的人原來是外國或外地政府的話,你就會犯勾結罪。收錢搞事,風險極高。

總的來說,《香港國安法》並不是寬鬆的法例,阿爺是「治亂世用重典」的思維,但這部法例的內容非常詳細和有針對性。當你了解這部法律之後,事實上不會那麼容易誤墮法網。我覺得對99%的普通市民而言,未來還可以繼續罵政府,但切記不要做犯法的事情,不要參加非法集會,不要「私了」、「裝修」,不要收錢搞政治,你就不會誤墮法網。後生仔,你們還有大好前途,要睇路呀!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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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一場虛偽的盛宴

2024年04月22日 20:12 最後更新:20:26

七大工業國(G7)外長會議近日結束,這些號稱領導世界的工業大國,對中東加沙地區因為戰爭帶來34000人死亡視而不見,但整個會議就圍繞著中國發炮。G7好像生活在一個平行宇宙,只關心打壓中國,不關心戰區人命。從G7外長會議的會後聲明,可以看清這個組織的3重虛偽。

第一,針對香港的虛偽。G7外長會議的聲明,指香港自2020年實施《國家安全法》以來,對香港多元化、公民與政治權利惡化感到擔憂,又對香港最近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再次強調感到憂慮。聲明指相關條例將進一步侵蝕香港的自治、人權和基本自由。 

G7的虛偽在於這些美歐國家自己都擁有嚴苛的國家安全法律,例如美國就有《國家安全法》、《間諜法》、《外國人登記法》等超過20部與國安相關的法律,領先世界。他們自己可以有嚴厲的國安法律,保障自己的國家安全,但就虛偽地指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會影響人權和自由。我們都很有興趣知道,美英的國安法律可以如何促進人權自由。

第二,指控中國援俄的虛偽。G7外長會議公布第二重虛偽,是將俄烏戰爭的矛頭指向中國,G7指中國企業向俄羅斯轉讓軍民兩用物資和零部件,對此表示強烈關切。其實這個完全是美國的話術,過去美國曾指控中國向俄羅斯出口軍火,但事後卻拿不出半點證據,證明純屬虛構。最近,美國見到中國和歐洲國家關係改善,就提出另一套新的說詞,向俄羅斯提供的零部件可以生產武器,就變成為所謂向俄羅斯轉讓「軍民兩用物資」的質疑。

美國挑動中國和歐洲矛盾已經到了很露骨的地步。國務卿布林肯近日就對記者說,「中國不能兩者兼得,一方面與歐洲國家享有友好關係,另一方面又推動冷戰結束以來對歐洲最大的威脅。」

美國發動這種轉讓「軍民兩用物資」指控,等於叫中國完全停止與俄羅斯進行正常的民用物資貿易。中國向俄羅斯出口一顆螺絲釘,都會有機會變成了支持俄羅斯製造武器。但現實上美國自己就從俄羅斯大量進口鈾元素,美國需要的東西就大力向俄羅斯採購,毫無制裁的打算。美國甚至在去年取代中國成為俄羅斯濃縮鈾最大進口國,進口量增加19個百分點至702噸,佔俄國鈾出口38%。中國去年進口的俄羅斯鈾減少32個百分點,只有457噸。美國向俄羅斯大量進口濃縮鈾,很明顯支援了俄羅斯的經濟,又想請問美國停止向俄羅斯採購鈾之前,又哪有資格叫其他國家連一粒螺絲都不可以賣給俄羅斯呢?

第三,只讉責伊朗的虛偽。G7會議的最大虛偽,是將巴以戰爭的矛頭完全針對伊朗。以色列早前違反國際法,以導彈攻擊在敍利亞境內的伊朗大使館建築物,G7無半點表態。到伊朗本月向以色列發射導彈還擊的時候,這次G7外長會議的聲明就強烈讉責伊朗對以色列發動襲擊。雙重標準,令人齒冷。

最妙的是,G7的成員國是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法國、意大利和日本。當中德國是歐盟最大經濟體,是G7的核心成員。德國外長貝爾伯克4月17日訪問以色列時,和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開會,貝爾伯克除了勸說內塔尼亞胡要克制之外,亦大力抨擊以色列的軍事行動導致加沙的飢荒,她說:「加沙的飢荒狀況,我手機裡有飢餓兒童的照片可以看到。」但內塔尼亞胡就強烈反駁,叫貝爾伯克把手機收起來,並向她播放一段據說是加沙地區的視頻,顯示加沙巿場物資豐富,巴勒斯坦人在海裡游泳,內塔尼亞胡指他的視頻證明加沙不存在人道危機,沒有飢餓。貝爾伯克十分憤怒,反駁加沙的局勢是災難性的,要求內塔尼亞胡不要再展示這些影像,批評這些視頻沒有描述加沙的真實情況。

G7核心成員國其實深明以色列進軍加沙造成人道主義災難,德國外長貝爾伯克本人就參加了G7的外長會議,好像換了個人那樣。在美國控制下,G7外長會議對以色列無半句讉責,反而就責難伊朗,評彈中國。

G7是一場虛偽的盛宴。那6個國家好像美國的傀儡樣,按著美國的利益,發表針對中國的聲明,但就置中東危機於不顧。中國無發動戰爭,無因此死一個人,G7卻高度關注。加沙死那麼多人,G7視而不見。世間諷刺之事,也莫過如此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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