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律師彭皓昕引述警員指,因被捕人士干犯嚴重罪行。
警方在7月1日拘捕10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當中一人已提堂,其餘九人獲准保釋。協助其中3名被捕人士的義務律師彭皓昕表示,其中兩名被捕者被警方抽取DNA樣本,她引述警員指因被捕人士干犯嚴重罪行,如果有任何不滿,可提出司法覆核。
7月1日多人被拘捕,其中10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她稱,警方的確有權抽取DNA樣本,但過去一般是與涉及一些打鬥或強姦案件有關,她認為今次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警方抽取樣本是無必要。
彭皓昕認為,被捕人都享有與其他案件般的法律權利,最起碼可與律師見面,亦可行使緘默權;但她指當日起初警方都不清楚是否可以讓被捕者保釋。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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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