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調會恪守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宗旨,檢視殘疾人士在不同人生階段的需要。

經過兩年多研究,政府昨日公布《殘疾人及康復計畫方案》報告,就殘疾人士的服務需要闡述策略方向及措施。《方案》針對包括應對人生階段、加強社區照顧服務、促進暢通易達的環境,以及確保服務因應需求轉變,由短至長期,提出六十二項策略建議。其中影響最廣闊,為首次建議把未來康復服務建議制定規劃比率,並建議納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以院舍照顧服務為例,估算到二○三○年,每一萬名十五歲或以上人士,就要有三十六個服務名額。

政府上一次檢討《香港康復計畫方案》已為二○○七年,至二○一七年康復諮詢委員會(康諮會)開展制定新《方案》工作。《殘疾人及康復計畫方案》報告昨日出爐,強調會恪守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宗旨,檢視殘疾人士在不同人生階段的需要;以及推動跨界別、跨部門的協作,共同為殘疾人士建構傷健共融的社會。

政府公布《殘疾人及康復計畫方案》報告,檢視殘疾人士在不同人生階段的需要。

政府公布《殘疾人及康復計畫方案》報告,檢視殘疾人士在不同人生階段的需要。

首次擬定服務規劃比率

康諮會建議政府展開對發展遲緩、有限智能、罕見病及視聽障人士的統計調查和研究,掌握人數並認識他們的需要,建議特別關注有上述病況的兒童,幫助他們在黃金時期獲得合適服務。此外,亦建議政府參考國際最新的標準,更新視障及聽障的分類標準。就智障的定義,建議政府研究制定標準化的智力評估工具,認為其損傷的嚴重程度應考慮適應性功能,而非僅基於智商測驗分數。

康諮會又以二○一八年的數據計算,到二○三○年的殘疾人口,並推算現時長期院舍照顧服務、日間及學前康復服務,以及社區支援服務的規劃比率,又建議將規劃比率納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以院舍照顧服務為例,估算到二○三○年,每一萬名十五歲或以上人士,就要有三十六個服務名額;至於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要每二十八萬人就設有一間。

《方案》又建議為不同護理程度需要的人士,如採取一個三層支援模式,為高、中及低度護理需要的殘疾人士提供連續的服務。

勞福局發言人形容《方案》「是一份活文件」,按建議的成熟程度以「成熟一項推一項」的方式適時落實,而康諮會將繼續協助政府跟進《方案》的策略建議的實施進度,根據四個策略方向適時進行檢討並作出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