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示威一名防暴警員在天后皇仁書院對開,被另一名男子用利器刺傷流血。警方於機場拘捕已登機的被告黃鈞華,案件昨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披露被告逃亡時被揭發的情節。
辯方續透露,24歲的被告黃鈞華畢業於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原本在中國建築香港有限公司任職土木工程師,惟他因罷工而被解僱,現於台灣麵店擔任兼職廚師。
控方指,警方在案發當晚收到匿名電話,報稱施襲者當晚將會離開香港前往倫敦,但報案者未有透露被告姓名或留下聯絡資料。警方於是與航空公司聯絡,並以20至30歲男子、當天下午4點後購買機票離港兩項準則,終鎖定疑兇身份。警方在機場曾以廣播尋找被告但不獲回應,之後在國泰航班上拘捕他。
當時疑兇身上只有現金、電話、一本過期的BN(O)護照及出世紙,並無寄倉行李。警方對比疑兇的頭型、頭髮、身份、痣等特徵,均與施襲者吻合。
惟辯方為被告申請擔保時,卻講出另一個版本的故事,指被告當晚因眼見國安法實施,加上早前因參與罷工被解僱,不甘自己不能學以致用,故打算到英國開闊眼界,沒有打算不回港。事實上,被告早已托他的女友購買同月20日返港的機票,打算經香港轉飛台灣。辯方又認為,單單根據局部容貌就作出指控,是不可靠及不合理。
控方其後確認,警方確實在疑兇電話裡發現回港機票,但未向航空公司確認真偽。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24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撿取事發地點、地鐵站站及被告住所附近的閉路電視片段。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還柙候審。
案情透露出來的細節是匿名報警電話「報稱施襲者當晚將會離開香港前往倫敦,但未有透露被告姓名」。顯示報案者認出誰是施襲者,並知他會去倫敦,報料人很可能是被告親友。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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