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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門以鑽戒求婚 七旬婦慘失590萬 中年騙子在逃

社會事

登門以鑽戒求婚 七旬婦慘失590萬 中年騙子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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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門以鑽戒求婚 七旬婦慘失590萬 中年騙子在逃

2020年07月04日 15:10 最後更新:16:40

女事主去年初曾墮下一宗網絡情緣騙案。

新蒲崗采頤花園一名70歲退休婦人墮下投資及感情騙局,損失590萬元,警方拘捕一名為3000元報酬的60歲同黨,案中的45至50歲感情騙子仍然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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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的求婚鑽戒。

女事主去年初曾墮下一宗網絡情緣騙案。

警方檢獲的證物。

黃大仙警區刑事總督察莫子威今日表示,女事主去年6月接到一通推廣低息貸款的陌生男子來電,言談問及被對方成功游說參加另一個投資300萬元每月回報2萬元的建築工程計畫,女事主於是向財務公司借貸150萬交對方投資。3個月後,即去年9月,騙徒將12萬元交女事主,取得信任後,兩人發展成情侶關係。

女事主獨居采頤花園。資料圖片(小圖為案中的求婚鑽戒)

騙徒於去年10月至今年1月6度上門,以不同藉口,包括結婚及官司纏身等向女朋友索取金錢。女事主於是賣樓賣車位滿足對方,共涉款590萬元。到今年3月,要遷居唐樓的女事主與男朋友失聯,懷疑受騙,延至本月2日報警求助。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

案件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警方在調查期間發現,事主於行騙初期,曾與騙徒登上位於觀塘創紀之城一商業單位,被對方游說投資。

右為莫子威。

莫子威形容案中的感情騙徒狡猾,犯案手法嶄新,向女事主的心理及感情缺口「埋手」,雖曾帶備鑽石戒指登門求婚,但為不敗露行蹤,從未與老婦合照,而為不留痕跡,雙方全以現金交收。

案中的求婚鑽戒。

案中的求婚鑽戒。

黃大仙警區刑事總督察莫子威今日表示,女事主去年6月接到一通推廣低息貸款的陌生男子來電,言談問及被對方成功游說參加另一個投資300萬元每月回報2萬元的建築工程計畫,女事主於是向財務公司借貸150萬交對方投資。3個月後,即去年9月,騙徒將12萬元交女事主,取得信任後,兩人發展成情侶關係。

警方檢獲的證物。

警方檢獲的證物。

騙徒於去年10月至今年1月6度上門,以不同藉口,包括結婚及官司纏身等向女朋友索取金錢。女事主於是賣樓賣車位滿足對方,共涉款590萬元。到今年3月,要遷居唐樓的女事主與男朋友失聯,懷疑受騙,延至本月2日報警求助。

女事主獨居采頤花園。資料圖片(小圖為案中的求婚鑽戒)

女事主獨居采頤花園。資料圖片(小圖為案中的求婚鑽戒)

案件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警方在調查期間發現,事主於行騙初期,曾與騙徒登上位於觀塘創紀之城一商業單位,被對方游說投資。

警方經調查後,於昨晚7時許在彩虹邨紅萼樓一單位,拘捕租用單位的60歲小學程度、無業兼有案底的男子。他承認為為收取3000元報酬,以自己的名議租用該商業單位。警方指,被捕男子曾任職的士司機,因被扣滿分而失業。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

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

莫子威形容案中的感情騙徒狡猾,犯案手法嶄新,向女事主的心理及感情缺口「埋手」,雖曾帶備鑽石戒指登門求婚,但為不敗露行蹤,從未與老婦合照,而為不留痕跡,雙方全以現金交收。

莫子威又指,據警方調查,在逃的騙子涉及另一宗去年8月發生的騙案,以提供低息貸款服務,騙取一名73歲男子約24萬元,而這案件不涉及感情。

右為莫子威。

右為莫子威。

據稱,早年為製衣廠工人的女事主獨居,退休後靠積蓄過活,與子女關係一般。女事主去年初曾墮下一宗網絡情緣騙案,向透過電話認識的陌生戀人匯款數萬元,當知悉受騙報警後,警方曾提醒她小心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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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婦險墜「內地公安」騙局報警揭穿 警拘24歲冒警女侍應涉呃6人615萬

2024年04月18日 23:24 最後更新:23:31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警方fb視頻截圖

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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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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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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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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