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大元又說亦不能悲觀。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表示,香港實施《國安法》後,不要盲目樂觀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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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大元以視像形式參與港大法律學院一個論壇時表示,《國安法》中的3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和勾結外部勢力,亦與人權和政權安全有密切關係。他又指,如何平衡人權和政權安全是最大挑戰,並指《國安法》列明應當尊重及保障人權,並指相信香港沿用普通法制度,依賴司法獨立的原則,能平衡人權及國家安全。
韓大元表示,任何法律都不是完美,需在實踐中改善。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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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亦指,《國安法》並非平行於《基本法》,亦非修改《基本法》,並指《港區國安法》的立法原則、内容及實施過程,亦不得與《基本法》相抵觸。他續指,任何法律都不是完美,需要在實踐中改善,但指香港有成熟的法律制度,相信港區國安法能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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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在《國安法》實施後,既不要盲目樂觀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但亦不能悲觀,認為香港的法治及秩序遇到危機。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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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