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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發搜查電話手令 李柱銘等5人申臨時禁令獲批

政事

警方發搜查電話手令 李柱銘等5人申臨時禁令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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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發搜查電話手令 李柱銘等5人申臨時禁令獲批

2020年07月04日 19:53 最後更新:20:02

5名被告包括李柱銘、何俊仁、楊森、單仲偕及區諾軒。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人,因涉嫌分別於去年8月至10月,組織及參與4場未經批准的集會活動,案件將於下周三(15日)再提訊。其中5名被告於6月26日接獲警方發出搜查電話手令,並指於7天後解封電話。5人遂於今日緊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搜查令,及禁止警方執行搜查的禁制令。法官最終批出許可申請,並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警方執行搜查令。

黎智英、李柱銘等15人,因涉嫌組織及參與4場未經批准的集會活動早前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資料圖片

黎智英、李柱銘等15人,因涉嫌組織及參與4場未經批准的集會活動早前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資料圖片

5名被告包括李柱銘、何俊仁、楊森、單仲偕及區諾軒,代表5人的彭耀鴻資深大律師今早提出申請,指電話搜查令界線太闊,完全沒有限制搜查範圍,包括與控罪相關或指搜查在相關時間範圍。他又指,警方在檢取手機2個月後才申請手令,亦在沒有搜查的情況下,已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等於完成調查,可見手令沒有執行需要及合理性等。

黎智英、李柱銘等15人,因涉嫌組織及參與4場未經批准的集會活動早前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資料圖片

黎智英、李柱銘等15人,因涉嫌組織及參與4場未經批准的集會活動早前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資料圖片

高浩文法官聽取陳詞後,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批出禁止警方執行手令的臨時禁止令,並押後至下周五(10日)就臨時禁制令繼續與否聽取雙方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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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及歐盟聲明不實及偏頗 指刻意誤導公眾

2024年04月20日 17:21 最後更新:17:31

特區政府對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英、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說,《條例》訂明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條例》明確訂明受《基本法》與相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亦重申《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方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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