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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鄭麗琼「籌旗」付保釋金被指收錢示威 許智峯告陳學鋒誹謗

政事

幫鄭麗琼「籌旗」付保釋金被指收錢示威 許智峯告陳學鋒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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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鄭麗琼「籌旗」付保釋金被指收錢示威 許智峯告陳學鋒誹謗

2020年07月06日 11:59 最後更新:12:05

要求法庭禁止陳學鋒再發佈類似誹謗帖文

鄭麗琼。資料圖片

鄭麗琼。資料圖片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鄭麗琼3月下旬被警方以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拘捕,其後民主黨成員許智峯、甘乃威到警署外聲援,並替鄭麗琼「籌旗」以付保釋金。民建聯中西區支部副主席陳學鋒隨即將片段上載至Facebook專頁,指控許智峯「收錢示威」。許智峯日前正式入稟區域法院,控告陳學鋒誹謗,要求法庭禁止其或其員工再發佈類似誹謗帖文,並且賠償,惟未有列明金額。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原告許智峯於入稟狀要求被告陳學鋒就誹謗行為作賠償,包括懲罰性賠償,惟未有透露金額。許智峯又要求法庭頒佈禁令,禁止陳學鋒或其員工後再發佈任何誹謗性帖文。

陳學鋒。資料圖片

陳學鋒。資料圖片

許智峯其後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早於5月發律師信予陳學鋒,要求他移除片段不果,故決定入稟要求陳學鋒道歉、收回言論,且移除相關片段,藉是次行動對其作懲戒,提醒「政治人物講嘢要有事實基礎」,同時打擊「藍絲捏造假新聞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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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譴責許智峯披露司法人員個資 稱構成「起底」罪行

2024年03月04日 15:46 最後更新:19:4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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