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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去年涉持棍抓傷七旬翁 事主作供:捉住棍時遭抓傷手背

政事

地盤工去年涉持棍抓傷七旬翁 事主作供:捉住棍時遭抓傷手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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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去年涉持棍抓傷七旬翁 事主作供:捉住棍時遭抓傷手背

2020年07月06日 14:32 最後更新:14:33

被告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

去年9月15日,示威者在北角與大批自稱「福建人」的人士爆發衝突。當晚一名39歲地盤工人涉抓傷一名72歲老人,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事主供稱當晚有男子拿著鋁棍想毆打他,他馬上折斷鋁棍,未料卻被對方抓傷手背,惟其兒子在庭上卻表示父親的手是遭被告用棍打傷及刮傷。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被告梁偉被控於去年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益新洋樓外襲擊顏加星。

祖籍福建的事主顏加星在庭上供稱,事發當晚他本來相約往鈔坑村同鄉會晚餐,突然他的兒子叫他「拿拿聲返屋企啊」「聽到好多人要嚟鬧事」,遂跟著兒子到外面。當他走到益生洋樓外時,見到一名身穿粉紅色衫、「好大隻」的男人,手持一枝伸縮鋁棒想打他,「我好驚囉!佢咁大隻我咁瘦!」。於是他用雙手捉著鋁棒,右手折斷了較短的一截,但捉著另一截長棍的左手卻被對方抓傷。

事主顏加星。

事主顏加星。

顏加星堅稱,當晚除粉紅衣男子外,沒有其他人拿著鋁棍。惟辯方盤問時,卻亮出一張灰色衫男子手持鋁棒的相片,顏加星回應指:「其他人我睇唔到!」

辯方續向他指出,他手背上的傷痕並非由粉紅衣男子抓傷,亦與被告沒有關係。顏加星起初表示:「呢個問題我唔答你!警察唔會拉錯人!」辯方再三追問,顏突然情緒激動,大喊:「呢個我唔同意啊!」,又疑不滿辯方律師的盤問,大罵:「後生仔做律師,我都唔知你講乜!」

辯方指出,事發時一名灰衣男子用鋁棍指向行人路,作勢想攻擊途人。一名黑衫黑褲人士馬上槍去鋁棍,顏加星見狀再搶去鋁棍,想打向該黑衣人士,被告便用雙手捉住鋁棍,阻止他打人。惟顏加星全盤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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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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