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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水斷電被迫遷致愛犬染病 補習教師判社服令

社會事

斷水斷電被迫遷致愛犬染病 補習教師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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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水斷電被迫遷致愛犬染病 補習教師判社服令

2020年07月06日 14:56 最後更新:14:57

被告須賠償8910元照顧費予愛護動物協會。

擁有博士學歷的私人補習教師,聲稱去年遭單位業主「斷水斷電」迫遷,故疏於照顧愛犬,導致牠口腔耳朵和皮膚均出現疾病,其後遭人將單位內所有物品傢俬連狗隻扔出街外揭發事件,他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法庭先後為其索取兩份社會服務令報告,均遭他以健康理由拒絕。惟他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透過律師推翻說法,更稱誤會了社會服務令需於1個月之內完成。裁判官強調案情惡劣,拒絕接納被告所指「視狗隻為家人」,但考慮到其認罪,決定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判其履行共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賠償8910元照顧費予愛護動物協會。

被告須賠償8910元照顧費予愛護動物協會。資料圖片

被告須賠償8910元照顧費予愛護動物協會。資料圖片

41歲被告文博學早前求情時指自己是個充滿愛心的人,視狗隻為家人。蕭淑瑜暫委裁判官今表明拒絕接納其說法,更批評案情惡劣,雖無證據顯示被告疏忽照顧狗隻逾兩個月,惟根據獸醫所指,涉案狗隻長期未獲適當照料,不相信被告未能察覺,有違寵物信託責任,不過考慮到他認罪,決定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判社服令結案。

裁判官強調案情惡劣,拒絕接納被告所指「視狗隻為家人」。 資料圖片

裁判官強調案情惡劣,拒絕接納被告所指「視狗隻為家人」。 資料圖片

蕭官警告被告須按感化官要求完成社服令,否則將帶返法庭重新判刑,屆時很可能面對即時監禁,問他是否明白時,被告一度沉默,其後辯稱「我只係知道狗發生一件咁嘅事係悲劇,我都好擔心佢嘅情況。」最後經律師調停後方點頭以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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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下疏忽照顧致兩貓亡24貓身體狀況不佳 45歲男教師判240小時社服令

2023年11月13日 18:23 最後更新:23:08

一名男教師懷疑因工作壓力及抑鬱症並無妥善照顧貓隻,以致其中2隻死亡,24隻貓身體狀況不佳。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本身為愛貓之人,2018年抑鬱症開始嚴重,令被告不知如何控制壓力,導致照顧貓隻能力下降。另外,報告顯示被告沒有傷害貓隻的心,並無暴力傾向,只是高估自己能力,已後悔作出傷害行為,亦表示將來不會再飼養寵物。辯方指校監、修女、老師等也有到庭支持被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表示,雖然被告並非使用暴力行為虐蓄,但基於工作壓力疏忽照顧,仍有相當數量貓隻受虐,因此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45歲被告林偉傑,被控於2023年2月在將軍澳富麗花園1座某單位殘酷地惡待或導致,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30隻貓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未能提供應有的照顧,包括未能提供可接受的環境衛生標準和適當營養,未能提供基本標準的護理及未提供獸醫護理,而致24隻貓身體狀況不佳及2隻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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