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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生涉襲警等罪 案押8月作訟費討論及處理答辯

政事

18歲男生涉襲警等罪 案押8月作訟費討論及處理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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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生涉襲警等罪 案押8月作訟費討論及處理答辯

2020年07月06日 17:53 最後更新:18:31

其間被告可按原有條件續保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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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男學生涉嫌參與去年10月九龍區衝突,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及兩項襲警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要求撤回警員匿名令申請獲准,並不反對辯方訟費申請,惟後來疑出爾反爾、改口反對,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8月28日,屆時進行訟費辯論及處理答辯,其間被告可按原有條件續保。

控方引述警方數據,指自去年6月至今年4月,每周約55名警員被「起底」,降至今年4月至6月平均每周約5宗個案,與起初提匿名申請時的情況有重大轉變,加上上月底涉案警員改稱同意公開姓名,遂提出撤回匿名令。惟辯方明言不接納控方說法,又指控方起初口頭上不反對訟費申請,後來出爾反爾,僅以書面通知辯方。裁判官遂下令控方將相關資料包括警員口供、調查報告交予辯方,以便準備訟費討論。

控罪指,18歲被告陳秉臻於去年10月20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另指他於同日同地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18423及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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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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