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法律界大佬 累死細路仔

博客文章

法律界大佬 累死細路仔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法律界大佬 累死細路仔

2020年07月06日 19:36 最後更新:00:42

《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表示,國安法多條條文定義含糊,鎮壓只會適得其反。過去這一年,我看見香港法律界的連番表態,又看著年青人前仆後繼地暴力上街,對法律界真的是無話可說。

香港法律界大佬暴露了幾個問題:第一,經常為拗而拗。法律界的特點就是喜歡拗,一條法律某些地方寫得不太具體,就說條文定義含糊,其他地方寫得具體,就話魔鬼在細節中。而且,他們的論點還會兜兜轉轉。

2003年香港曾經就基本法23條打算自行立法,法例草案的最後版本已經剝晒牙,之前我也說過,在中央政策組社會和諧小組內,我問一個資深大狀、法律界代表,如何評價最新版草案,當時他說那條草案可以接受。過一陣子,他見到民陣帶頭上街成功,就馬上變臉反對草案。到今天阿爺自行立法,好似李柱銘那樣,又倒過頭來說應該由香港立法會自行立法。立法立了23年都立不到的法律,當年就是由法律界一手摧毀的,如今還說什麼自行立法,真是面不紅嗎?

第二,非常雙重標準。不要以為法律界因為大狀上庭打官司上身,所以是無方向感去拗,其實他們的拗法,很明顯有清晰取向,有雙重標準。例如,過去一年黑暴「裝修」和他們不同政見的商店,「私了」不同政見的市民,這些暴力違法的行為,持守法治的法律界,理應起而反對,但他們不單止無一言半語譴責,見到馬鞍山有暴徒淋天拿水放火燒人,都無動於衷。

更有甚者,有律師陳子遷於銅鑼灣保良局外被暴徒追打,由香港律師會發聲明譴責,大律師公會無動於衷,代表法律界的議員郭榮鏗還批評為何律師會會譴責這麼快。對國安法有這麼多意見,但對黑暴無動於衷,雙重標準,表露無遺。   

第三,鼓吹違法達義。港大副教授戴耀廷不停鼓吹「違法達義」的理論,他與港大法律學院舉辦過多次「法治教育計劃」通識課,向通識老師灌輸違法達義觀念,然後再透過他們向中小學生散播。在去年的動亂中,有9000人被捕,當中有3600人是學生,年紀最少的被捕者只有11歲。老師鼓吹「違法達義」的理論,就是學生暴力違法的根源。

陳文敏曾經是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如今是法律學院的教授,卻完全無視香港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曾發表講辭,以及「雙學三子」終院上訴案判詞,指不能以「公義」之名違法和施行暴力。陳教授作為港大法律學院的負責人,為何不公開出來否定違法達義的理論?為何不警告老師和學生,這種理論已被香港最高法庭否定,是一種教壞人的理論呢?大學法律系大教授一方面默許、甚至鼓吹違法達義,另一方面就質疑國安法鎮壓無用,其政治傾向,昭昭明甚。同樣道理,大律師公會天天把法治掛在口邊,為何視馬道立大法官的判詞如無物,無片言隻語譴責「違法達義」這種荼毒人心的歪理?

第四,利益衝突。香港法律界有很多人抱持上述的態度,其實他們有利益衝突。

1. 法律界有一種「司法獨大」的思想,全個社會都以他們的標準為標準。他們把自己界別的權力無限放大,基本法原本設計一個行政主導的政體,在他們口中,卻變成三權分立政體,在他們心中,其實想要一個司法獨大的體制。

2. 法律界打官司有利益。平日無休止的司法覆核,受益最大的本來已是法律界。去年一場的反修例運動,有9000人被捕,1700人已被起訴,請個律師去保釋要3幾萬,如果要找律師代表出庭,打幾天的官司更加是數以十萬計的開支。成場反修例的暴力運動,香港社會的大多數人受損,只是代表打官司的法律界,得到以億元計的生意。法律界針對政府時,經常將「利益衝突」掛在口邊,他們評論這些法律問題時,有沒有申報他們的界別利益?如果他們真是以公義為念,應該找出數百個免費的律師,為那些示威被捕的年青人打官司,我才真正信服他們為公義行事。

這些法律界大佬事事挑戰中央,客觀上鼓勵細路仔年青人上街抗爭,最後令大量後生仔被捕入獄。午夜夢迴,這些法律界大佬,有無半絲內疚?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要敢於講香港食麵無犯國安法

2024年03月28日 20:30 最後更新:21:02

這裡先講兩個故事。

早前和一個G7大國的領事館官員食飯,其中一位商務參贊最近剛調來香港,他說他的家人問他「香港安不安全,是不是還有人在掟汽油彈示威? 」他感到有點無奈。後來總領事講到這個話題亦說,他的朋友也問他,「現在香港訂立了國安法之後,是否還可以上網? 」G7大國對香港的政治本來並不友善,但這些外交官都笑言,這些比較離譜的想法,恐怕是當地媒體散播的偏見,讓他們的國人根本不知道香港是怎樣的一回事。

美國的情況就更加嚴重,早前一個基金會安排了一班美國的中學生來香港交流,他們過去從來未踏足過香港,來香港十多天玩得很開心,他們一個最突出的感覺,就是「原來香港可以自由上網」,香港的城市生活亦熱鬧多彩,和他們在美國的時候以為香港的情況完全不一樣。

美西方國家的人民對香港充滿偏見,固然和他們的政客和傳媒有很大的關係。當地的媒體大量散發反華反香港的言論,例如英國《衛報》3月24日就有評論文章,標題是《謊言、意識形態與鎮壓:中國決定了香港失敗者的命運》,內容列出一大堆對中國的批評,指中國不樂見香港在殖民統治下蓬勃發展….過度鎮壓正加速香港的衰落,外國投資來港枯竭,香港這個城市經濟萎靡不振。《衛報》文章更聲稱,香港23條立法之後,「現在如果麵條與外國有秘密聯繫,食麵條就是一種煽動行為。」

很難想像西方一張大報,竟然可以作出這樣低智的評論,而他們口中香港的23條立法和國安法,對香港進行了無情的鎮壓,其實香港的國安法律和美英相比,仍然差了一大截。

例如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囚犯馬俊文,因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定罪,判囚5年。英國廣播公司就發表題為《香港23條與國安法:新條例下馬浚文遭拒減刑》的誤導性報道。其實是否批准囚犯假釋,從來都是懲教機關的酌情權,而英國自己有關恐怖主義的法律《2020年恐怖主義罪犯(限制提前釋放)法》,亦收緊恐怖主義案件被定罪被告人獲得假釋的門檻,與香港的23條立法性質相似。英國媒體批評香港的法律和處理嚴重罪行罪犯的假釋准則,其實他們自己有完全一樣的法律。

香港有部分的商界人士,經常跌入對方的邏輯之中,認為香港要改善和七大工業國(G7)的關係,對他們的批評就是少回應為妙,否則就會被指為戰狼,其實這樣正正跌入對方的圈套,變成「有佢講冇你講」。

英國的《衛報》可以低智到指「香港吃麵都可以觸犯國安法」,香港當然應該講「英國飲酒都會觸犯國安法」。其實這是真人實事,在2011年英國22歲青年基南,他飲醉酒後在facebook上建立了一個名為「沃靈頓暴動」的頁面,叫人去騷亂,雖然他們最後因為酒醉並無出席,暴動並無發生,當他第2天從宿醉中醒來時,馬上移除了該頁面並作出道歉,聲稱他只是開了一個玩笑,但最後仍判監4年。

在西方世界政客和媒體亂講之下,香港變成了一個黑暗地獄,香港人和特別是香港商界人士,要將香港的真相向外傳播,要多邀請外國朋友到香港實地體驗,就會知道香港除了極少數暴恐分子之外,絕大多數人生活如常,特別在國安法例訂立了之後,免除了像2019年那類暴動的威脅,令到香港的經濟發展更加有一個穩定的基礎,試想2019年香港汽油彈橫飛的時候,有幾多外國人夠膽來香港旅遊或做生意呢?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