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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傳太子站打死人 本來就是犯法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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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傳太子站打死人 本來就是犯法

2020年07月07日 18:05

《香港國安法》生效,坊間仍有一些疑問,例如話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說,散播「太子站打死人」的謠傳也是犯法,這樣會否影響言論自由?我不知道提出這些問題的人,有沒有坐定定去看張曉明7月1日召開的記者會。我可以在這裡具體引述相關內容。

當時英國路透社記者問張曉明,《香港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勢力的具體定義是什麼?特別是什麼行為屬於引發對中央政府或香港政府憎恨的行為?

張曉明先講「勾結」,話字面意思就是相互串通幹壞事。在刑法裡面「勾結」就不是一般的幹壞事了,是指幹犯罪的勾當。

他解釋,「引發民間對政府的憎恨」這罪名,香港法的《刑事法》內,原來就有。《香港國安法》只是照抄這條法律。所以,通過造謠,例如「太子站內打死人」,引起人們對政府的憎恨,便觸犯了《香港國安法》。

他繼續講什麼叫勾結罪中的「引發憎恨」。「憎恨」這個詞或者「引發憎恨構成犯罪」這個概念是中央照抄的香港法律。香港現行法律《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第10條規定了引發居民之間的憎恨和引發對政府的憎恨可能構成犯罪的規定。這恰恰體現了國安法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到香港普通法的一些概念和習慣,盡量予以吸收。當然,一般的「憎恨」不可能構成犯罪。這裡的「憎恨」明確規定了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才可能構成犯罪。

張曉明接著舉個例子,說如果通過造謠的方式引起全社會對政府的某種仇恨,「類似於去年修例風波中我印象比較深的,突然有人造謠說香港太子站發生打死人事件,把社會不滿情緒集中指向香港警方,這就是犯罪。」

張曉明本身是內地的刑法專家,也很熟悉香港法律。他這樣回應,客觀上向路透社記者打臉,等於問該記者,「引發憎恨」這罪行早在英國管治香港的時代已存在,為何你好像毫不知情,以為是新發明呢?

要討論相關問題,先要看看有關法律。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煽動意圖罪」的(c)引起對香港司法(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和(d)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就是一樣的「煽動憎恨」概念。換句話說,在現行法律下,若有人蓄意散發「太子站打死人」的假消息,引發市民對警察的憎恨、對政府的離叛,已屬犯法。過去只是政府不敢告,而不是沒有法律不能告。

至於《香港國安法》第29條,為勾結外國或外地,定義了五種犯罪行為,第一是對國家發動戰爭或者威脅對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危害;第二是對嚴重阻撓特區或者中央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並可能造成嚴重結果;第三,對特區選舉進行操控;第四,對特區及中央政府制裁;第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對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所以,張曉明並非憑空說散播「太子站打死人」謠言是犯法,而是基於《香港國安法》第29條而作出的評論。

就是否犯法問題以下有三種情況,一、不知消息是假去散播。如果你相信網上傳聞說「警察在太子站打死六個人,並將其家屬百多人一併滅了口」的話,你當然會覺得《香港國安法》以言入罪,講「真話」也是犯法。問題是,這個城市傳說雖然有很多人相信,但顯然是一個謊言。不過你可能有輕微的犯罪行為,卻沒有犯罪意圖,在現行法例或在國安法下皆不犯法。

二、散播假消息並發動非法抗議行動。如果你以「太子站內打死人」為由,大力散佈「黑警死全家」這類的仇警信息,並號召人們包圍旺角警署,,我覺得你要小心了,因為你已犯了煽動意圖罪。這不存在《港區國安法》有沒有追溯力的問題,因為這法例已存在了幾十年,你若在去年犯上了相關罪行,政府仍然可以追究起訴。

三、若你收了外地政府的錢,蓄意散佈「太子站內打死人」的假消息,叫人包圍旺角警署,目的是想污衊警察,令到市民憎恨政府,就顯然觸犯了《香港國安法》了。這包括了幾個元素:勾結外地、通過非法行為、引發憎恨、有嚴重後果。《香港國安法》其實對罪行元素,作了清晰描述。

無論是現行法律也好,《港區國安法》也罷,相關的規定其實已寫得很具體。你不去理解,卻人云亦云,胡亂作出批評,還理直氣壯地繼續散佈謠言,製造對警察的仇恨,令人憎恨政府,想把政府推翻,這已是典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去年沒有制止,不等如現在不可以制止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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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陀槍的債仔

2024年04月24日 19:14 最後更新:20:55

一個負債累累的債仔,被逼到走投無路本身已經得人驚,一個陀槍的債仔就更可怕。

在美國國務卿布林肯訪華前夕,美國官員又出來放料。據美國《華爾街日報》等多家外媒本周二(4月23日)引述消息指,美國正起草制裁措施,切斷部分中資銀行與全球金融體系的連接,為布林肯訪華增加籌碼,希望可以阻止內地對俄羅斯軍事生產商的商業支持。報道引述美國官員指,以銀行作為制裁對象,是為行動升級的備選方案,以防外交措施未能說服中國限制對俄國的出口。

雖然路透社在當天晚些時候報導,引述一名匿名美國官員說,美國尚無實施這些措施的計畫。

但美國放料施壓的手法已相當露骨,這也是美國的慣技,在進行外交談判之前,先將自己的嗓門提高八度,惡人先告狀,指控對方。早前美國財長耶倫訪華前夕,就提出「產能過剩論」,同時開始拋出「中國向俄羅斯輸出軍民兩用產品以支持俄羅斯」的指控。今次布林肯訪華前夕,就將「支持俄羅斯論」升級,恐嚇要制裁中資銀行。

分析美國行事動機主要是「觀其行、不用聽其言」,因為她的言論與實際行動很多時是十分脫節的,美國講起和中國接觸,表面上會提出一些大義凜然的理由,例如設置護欄,負責任的管控和中國的競爭,避免競爭升級為衝突云云。但實際行動時美國有其自利的圖謀。

拜登政府想要什麼?估計主要考慮兩個方面。

第一,找人接美債。美國過度借貸風險不斷升溫,現在美國國債以每100日上升1萬億美元的速度急速膨脹,現在美國國債的總量已經達到34.6萬億美元,每個月要大量推出國債入巿場借錢。近日美國通脹回升,聯儲局減息的預期急速冷卻,市場債息急升,債價下跌,美國發債更加舉步維艱,所以急欲逼迫中國多買美債。

近年中美關係轉差,中國大方向是不斷減持美債,截止去年9月,中國連續6個月減持美債,令美債持有量降至7781億美元,在一年多之前2022年3月,中國的美債持有量還有超過1萬億美元,到去年9月中國美債持有量首度跌穿8000億美元大關。

不過,去年11月在美國三藩市舉行亞太經合組織峰會,當時中美兩國已經開始緊密聯繫,安排中美領導人會晤。與此同步,中國去年10月減持美債的數量開始減縮至85億美元,到11月中國掉頭增持124億美元美債,結束連續7個月的拋售。12月,即習拜會開會之後一個月,中國繼續增持美債343億美元。

不過到今年1月開始,中國就掉頭減持,一月減持186億美元美國國債,2月再進一步減持227億美元,持有美債的規模進一步接近低位,這從一側面反映,習拜會之後中美關係沒有實質的改善,所以中國由今年1月開始再度減持美債。美國財長耶倫4月急於訪華,之前拜登要求和習近平通電話,相信都是帶著希望中國增持美債的要求而來。

第二,為選舉鋪路。美國還有半年就進行總統選舉,競爭開始進入百熱化階段,如今外界一致看好特朗普,拜登陷入苦戰。拜登政府明顯是想推動兩個議題以重振聲望。1. 顯示美國有全球領導力,例如再度力撐烏克蘭; 2. 推動反華議題,顯示敢於和中國對抗。近日民主黨和共和黨,捆綁禁制TikTok的法案和援助烏克蘭法案。最後眾議院通過超過600億美元的援烏撥款,拜登就想將烏克蘭這個死議題「玩返生」,大力吹噓中國支持俄羅斯,藉機向中國施壓,顯示自己還在領導全球,順便搞壞中國和歐洲的關係,更可轉移美國支持以色列在加沙開戰引發人道危機的注意力。

美國政府吹什麼風都可以,如果真去制裁中國的銀行,切斷它們和美元支付系統的連繫,等於是放一個金融核彈,會有嚴重後果。

中國的態度是吃軟不吃硬,你讓步,中國就釋放一點善意,多買一些美債。你玩強硬,中國可以更硬。有人說中國可以全面禁止向美國出售稀土,切斷芯片的製造,但其實中國拋售美債,美國會更傷。如今在這個高息期,如果中國急速拋售美債,就會令債價快速下跌,債息急升,更加可以攞美國拜登政府的命。

說到底,一個陀槍的債仔,仍然是債仔,她不應惡過債主吧。所以美國儘管放料向中國施壓,但如果美國真的想取得實質成果,就只能各讓一步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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