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皆否認全部控罪
3名學生涉嫌於9月及11月的示威中被搜出攻擊性武器被捕,今於東區法院再提堂。他們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3人皆否認全部控罪,裁判官接納以原有條件批准各被告保釋,3案分別於9月開審。
去年灣仔有大型示威防暴警到場。資料圖片
陳曉松被控於去年9月15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近太源街一帶保管或控制一把信用卡形的摺刀、一把萬用刀、一罐噴漆、三束膠索帶及一盒火柴。他另被控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收發器。而被告楊浩,報稱學生,被控於今年11月9日,在金鐘夏慤道與添美道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及一支可伸縮短棍。黃智恩則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他被指於去年11月2日,中環雲咸街附近管有一枝噴漆及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裁判官接納以原有條件保釋,3人分別於9月14日、8日及9日再訊。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