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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泳池授泳投訴升一倍 申訴專員質疑康文署未有效規管

社會事

公眾泳池授泳投訴升一倍 申訴專員質疑康文署未有效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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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泳池授泳投訴升一倍 申訴專員質疑康文署未有效規管

2020年07月09日 12:25 最後更新:12:27

申訴專員公署向康文署提出3項建議。

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報告指,公署曾接獲泳客投訴有人於公眾泳池進行私人或集體授泳活動,對其他泳客構成滋擾,相關投訴自2016年起亦有上升趨勢,質疑康文署未能有效規管公眾泳池公眾授泳活動,並提出3項建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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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署資料,2016年至2018年間,於沒有設立「公眾授泳區」的公眾泳池,有關公眾授泳活動對泳客構成滋擾的投訴數字升幅達100%,由31宗增至62宗;而有設立「公眾授泳區」的公眾泳池,其投訴宗數升幅只有20%,由10宗增至12宗。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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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就此向康文署提出3項建議,包括為設立「公眾授泳區」制定統一和具體政策和機制、積極研究是否可在更多公眾泳池設立「公眾授泳區」加強管理,以及收集及分析公眾泳池內公眾授泳活動數據,協助制定設立相關政策、機制及管理措施。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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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強調,只要有秩序地進行授泳活動,並沒有滋擾其他泳客,不論有關活動是否涉及收費都會容許。不過,於沒有設置「公眾授泳區」的公眾泳池,康文署則沒有明確容許市民有秩序地在「公眾游泳區」進行授泳活動,公署認為,此做法會令其他泳客誤以為當局疏於執法,並產生誤解及更多投訴。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公署指,若康文署設立「公眾授泳區」,則可填補現行機制的夾縫,讓公眾授泳活動有秩序在公眾泳池進行,又認為當局長遠應研究「團體租用區」、「公眾授泳區」、以及「公眾游泳區」的數量及分布,制定和調整合適分配比例,平衡各泳池使用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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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報告指寄失「易通行」車輛貼事件 令人感到計劃推行匆忙安排不周

2024年03月20日 21:56 最後更新:22:41

申訴專員就運輸署推行「易通行」計劃及寄失1萬8千張「車輛貼」事件發表全面調查報告,指事件難免令人感到運輸署推行「易通行」過於匆忙,安排不周,亦似乎過於樂觀。

調查源自一宗投訴,投訴人不滿運輸署寄失車輛貼,並認為「易通行」熱線要求他親身辦理車輛貼是無理,浪費時間。運輸署回應公署,事件屬電腦系統銜接出錯受影響個案。報告指,隧道費服務商發現,銜接運輸署電腦系統與「易通行」系統的電腦程式指令出錯,令部分地址未能完整地由運輸署的電腦系統轉移至「易通行」的系統。

申訴專員公署說,明白運輸署難以確保系統在實際執行時百分百準確,但有關問題發生於運輸署公布會寄出「車輛貼」後不久,並與署方預計實施「易通行」的日期相隔只有一個多月,受影響車主被要求需親自補辦申請,無疑會帶來不便,亦有推卸責任之嫌,難免令人感到運輸署在推行「易通行」上過於匆忙,安排不周。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報告又指,發生寄失車輛貼問題後,運輸署未有立即與服務商商討和制定適切的跟進和善後安排,情況有欠理想。申訴專員認為, 投訴人對運輸署的投訴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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