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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起飛腳」襲警 男文員判社服令

政事

承認「起飛腳」襲警 男文員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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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起飛腳」襲警 男文員判社服令

2020年07月10日 12:13 最後更新:12:14

裁判官指被告在沒有挑釁的情況下襲警。

被告早前認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接受判刑。 資料圖片

被告早前認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接受判刑。 資料圖片

41歲男文員去年9月港島遊行前,從後「起飛腳」踢向警員腰部,被控一項襲警罪。他早前認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接受判刑。香淑嫻裁判官指,事發時現場沒有衝突,被告在沒有挑釁的情況下襲警,終判被告接受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去年9月大批市民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參加遊行。資料圖片

去年9月大批市民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參加遊行。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大批市民在去年9月29日,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參加遊行。警員10824當時穿着制服背心、戴上頭盔及手持警棍,在怡和街英光大廈地下外執勤,大批市民不滿並大聲要求他離開。突然警員感到右腰被踢了一下,轉身即見被告廖德輝靠近在他身後,右腿呈屈曲狀,故認為是被告所為。被告逃走但隨即被截停拘捕,他警誡下保持緘默。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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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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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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