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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助理涉「七.一」刑毀店鋪被捕

星島日報

區議員助理涉「七.一」刑毀店鋪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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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助理涉「七.一」刑毀店鋪被捕

2020年07月11日 03:00 最後更新:04:20

  (星島日報報道)逾萬人「七.一」響應網上號召,到銅鑼灣及灣仔一帶參與遊行,其間出現堵路及「裝修」店鋪等破壞行為,其中三家售賣名表店遭人砸破櫥窗玻璃,共損失逾十七萬元。警方經翻查多區「天眼」追查下,昨在沙田一村屋拘捕涉案區議員助理,並起出一批破窗「神器」及彈叉。
  被捕二十五歲疑犯麥烈誠,涉三項刑事毀壞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麥為沙田區議員黎梓恩助理,報住沙田一間村屋,目前仍被扣留調查。至於檢獲的破窗「神器」已送交鑑證科套取指模,以了解是否還涉另案。據稱,被破壞三家名表店包括英皇、勞力士及百達翡麗(Patek Philippe & Co.)。
  灣仔警區總督察(刑事)何兆東表示,當日下午三時四十八分至五時三十七分,大批示威者到銅鑼灣一帶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其間出現堵路及破壞店鋪行為,三家分別位於羅素街及軒尼詩道的鐘表店及珠寶店,被人用一支約十五厘米長的破窗器,砸破三塊總值逾十七萬元櫥窗玻璃,警方事後接獲店鋪負責人報警。
  港島刑事總部及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接報後,經深入調查及分析附近閉路電視片段後,昨晨持法庭搜查令掩至疑犯處所搜查,拘捕涉案疑犯,於睡房發現十一支大小不一、號稱一秒破窗的「神器」、彈叉器及鋼珠等疑與案有關物品,經調查相信疑犯是單獨犯案。
  警方呼籲罪犯不應借「裝修」等名目,意圖美化任何破壞及暴力行為,社會大眾亦應堅決反對相關的行為,切勿成為破壞社會安寧的幫兇;警方重申刑事毀壞及管有物品損壞財產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判監十年,法庭亦有權就判刑作出賠償令,要求被告支付所有受害人提出賠償的費用。
  沙田區議員黎梓恩承認其助理被捕,指當日為假期不知助理行蹤,但助理被帶返警署後已通知他,目前仍未能接觸助理,暫未知其情況,但已有律師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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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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