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至9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某建等17人涉黑犯罪一案。其中被告人劉某建被指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搶劫罪,綁架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重婚罪等罪名;其餘16名被告人被指控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名。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自2009年以來,被告人劉某建在同胞兄弟被告人劉某振等人的支持協助下,糾集多名同鄉及其他社會閑散人員從事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劉某建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劉某振、付某超、李某等積极參加者作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團伙先後在廣州市天河區、越秀區多處開設地下賭場並發放高利貸。通過設置參賭規則、支配賭局結果、暴力逼迫參賭等手段,迫使多人欠下巨額賭債。
在追索債務的過程中,劉某建團伙對蔡某某、李某某等十餘人實施敲詐勒索、綁架、搶劫、故意傷害、非法侵入住宅、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目前,涉案人員17名已被全部抓獲歸案。
庭審中,法院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法庭對沒有自行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通過法律援助機構指派了律師為其提供辯護,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