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27億元!貪腐時間長達16年!
昨天(7月10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傑輝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六百萬元。
張傑輝今年63歲,曾在家鄉遼寧工作長達35年,曾任鞍山市長、市委書記,後調任河北省副省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7年12月在任上落馬。據一審判決,張傑輝的腐敗行為橫跨遼寧、河北兩省,他前後擔任的上述四個職務均存在職務犯罪行為。
張傑輝。
貪腐長達16年,斂財1.27億元
7月10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傑輝受賄案,對被告人張傑輝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六百萬元;對張傑輝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張傑輝先後利用擔任遼寧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鞍山市委書記、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及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獲取貸款、項目用地審批以及職務提拔或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70782115億元。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傑輝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張傑輝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於其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當過3年知青,在家鄉遼寧工作長達35年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3歲的張傑輝,遼寧寬甸人。
張傑輝1975年參加工作,當過3年知青,在恢復高考的1978年考上瀋陽化工學院。畢業後張傑輝在遼陽石油化纖公司工作了一年後開始從政,歷任遼寧省委組織部幹事、燈塔縣副縣長、省石油化學工業廳副廳長、盤錦市副市長、省委副秘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等職。
2001年1月, 44歲的張傑輝獲任鞍山市委副書記、市長,這是判決書認定的他貪腐的起點。任市長近5年後,張傑輝升任鞍山市委書記,至2010年8月,張傑輝在鞍山任職10年多,貪腐不止。
副省長任上受處分,調任人大仍舊不收斂
2010年8月,53歲的張傑輝離開了工作了35年的家鄉遼寧,南下河北,升任河北省副省長,躋身副部級,主要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含國防工業)、國土資源、環保、國有資產監管、安全生產、通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
2016年12月,國務院針對河北安豐鋼鐵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邊批邊建鋼鐵項目進行追責,時任河北省副省長的張傑輝曾因工作不力而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調査發現,安豐鋼鐵公司新建設的鋼冶煉項目,屬於頂風違法違規、未批先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干擾了鋼鐵行業化解產能過剩工作。
被處分一個月後,張傑輝便改任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但受了行政警告處分的張傑輝,在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任上,仍沒有收斂,在貪腐的泥沼里越陷越深。
就在行政處分行將屆滿一年之際,2017年12月1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就通報了張傑輝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的消息。
長期賣官鬻爵,搞權色、錢色交易
2018年2月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張傑輝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雙開」通報稱:經查,張傑輝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毫無黨員意識,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特權思想嚴重,生活奢靡、貪圖享樂;違反組織紀律,為提任副省級領導幹部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且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長期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投資並長期持有上市公司法人股,搞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傑輝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觀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傑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河北省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2018年10月18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傑輝受賄一案。在庭審上,張傑輝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時隔近兩年,張傑輝等到了判決結果。
張傑輝簡歷
張傑輝,男,漢族,1957年1月生,遼寧寬甸人,1976年9月入黨,1975年7月參加工作,東北大學文法學院科技哲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哲學博士學位。
1975.07-1978.04 遼寧省寬甸縣石湖溝公社知青、大隊黨支部書記
1978.04-1982.02 瀋陽化工學院化工系高分子化工專業學習
1982.02-1982.05 遼寧省委黨校青訓班學習
1982.05-1983.07 遼陽石油化纖公司化工三廠分析車間黨支部副書記
1983.07-1983.09 遼陽石油化纖公司黨委辦公室秘書
1983.09-1986.06 遼寧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幹事
1986.06-1990.03 遼寧省燈塔縣副縣長
1990.03-1991.08 遼寧省遼陽市冶金化學工業局黨委副書記
1991.08-1994.07 遼寧省計劃委員會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處副處長
1994.07-1995.12 遼寧省計劃委員會工業經濟處處長
1995.12-1998.04 遼寧省石油化學工業廳副廳長
(1993.10-1997.03東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管理工程專業在職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
1998.04-1999.06 遼寧省盤錦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9.06-2000.03 遼寧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0.03-2000.11 遼寧省委副秘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
(1997.09-2000.09東北大學文法學院科技哲學專業在職學習,獲哲學博士學位)
2000.11-2001.01 遼寧省鞍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1.01-2005.12 遼寧省鞍山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5.12-2010.08 遼寧省鞍山市委書記
2010.08-2016.12 河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6.12-2017.01 河北省政府副省長、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2017.01-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簡歷摘自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網站)